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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XXXX5513咨询债权

185 ******** 北京- 2018-10-16 11:58 债权债务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185XXXX5513咨询债权

报告编号:NO.20181016*****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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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人欠款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如果确实没有能力还款可以直接跟债权人协商还款事宜,争取降低利息或者分期给付的方式来还款。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欠债不还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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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建议您详述您的情况以便为您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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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债权

    回复于 2018.10.17 15:15

  • 许江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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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详述案情的。。

    回复于 2018.10.16 21:53

  • 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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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权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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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罗正洪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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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什么情况

    回复于 2018.10.16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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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具体什么情况呢

    回复于 2018.10.16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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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说明您的问题?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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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具体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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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简述案情,方便进行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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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方面呢我们律师团队经验丰富,您可以详细联系我们咨询的,以便给予您全面的指导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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