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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国有企业倒闭职工所居住的单位福利房没有购买, 住了二十年了, (历史遗留问题请问这位职工该如何维护这唯一的一套住房的权利?

138 ******** 湖南-长沙 2018-07-04 16:36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一位国有企业倒闭职工所居住的单位福利房没有购买, 住了二十年了, (历史遗留问题,房子当时属于单位八十年代未违建)被单位抵押给银行了, 可最近这位职工的家庭唯一的住房,在毫不知情下被银行拍卖给他人了,职工从未接到任何拍卖信息,他人己拍卖所取产权为由,在四年后的某天突然要求职工搬出,请问这位职工该如何维护这唯一的一套住房的权利?

报告编号:NO.201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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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遗留问题的回答,近年来,各地政府推进城市建设进度日益加快,国企改制后,职工住宅小区作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被剥离,物业或移交当地房屋管理部门管理,或由重组企业代管,或由业主自行管理,原主体企业改制为非国企或不复存在,由于地方财力有限,原有基础设施较差,房屋维修、水电管网改造预留资金不足,以及职工收入水平低等因素,水电暖分离改造、危房改造等任务也变得更加急迫和繁重,住宅小区很难实行规范的物业管理,矛盾日益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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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情况下,当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我们的维权方式包含以下几种: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签署相关的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其次,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更多复杂的单位解除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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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购买的话,那么这个房屋还是单位的,单位是可以抵押,并且要求职工搬出的,这个是不好处理的。至于职工和单位的福利纠纷,就需要和单位进行协商处理的,看单位是否需要给补偿的,如果这个房子只是给职工住,未约定其他的,那么单位倒闭后要求收回也是可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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