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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债务问题

137 ******** 北京-顺义区 2012-11-01 12:50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我和儿子在09年有过口头协议,结婚时他所有开销自己承担(买房时的首付是我付的)。2024年3月他要结婚但是没那么多钱向我借钱当时我也没有(房子首付都是借的还没还清),当时我就说我只能给你借去你们还我,就这样我为他们结婚的事连我自己的和又向亲友借了大概有12万多。现在他们又要离婚,请问我为他们结婚所开销的钱算不算他们的共同债务还给我啊?谢谢

报告编号:NO.2012110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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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可以起诉,要求返还,程序专业,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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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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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意见】
    1994年2月1日前的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为夫妻共同生活对外所欠债务属于共同债务。1994年2月1日后不再存在事实婚姻,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则一方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回复于 2020.05.22 15:50

  • 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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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儿子可以主张房子是其个人财产,此债务可以主张夫妻共同债务。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回复于 2012.11.01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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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一批 相关问答
  • 【法律意见】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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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如果确实不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可以主张为个人债务。离婚时,可以要求法院查证资金的流向以证明该债务的使用性质。如果,是现金的,举证比较困难,如果无法举证,基本上会确定为共同债务的。 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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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现在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了,所以男子的所有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建议你向公安局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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