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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要把孩子的户口迁走,另一方不同意,能强行迁吗

江苏-常州 2012-10-16 17:20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离婚后儿子协议跟着我前夫,但是儿子的户口在我这里,现在前夫要来把儿子的户口迁走,请问在我不同意的情况下能把儿子的户口迁走吗?

报告编号:NO.20121016*****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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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永荣

    帮助人数:9218

    咨询电话:18961991897

    因婚姻关系的变动,应该可以迁移户口,具体可以咨询当地派出所。

    回复于 2012.10.16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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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条追问

    谢谢A的回答,我就是想知道他能在我不同意的情况下把孩子的户口迁走吗?

    2012-10-16 05:59

    离婚时你没有同意吗?

    2012-10-16 06:28

    离婚时他没说要马上把户口迁过去,所以就一直把孩子的户口放在我这里,现在他提出要把他们俩的户口都签到他那里去,可是我不想让他把孩子的户口迁走

    2012-10-16 09:02
  • 咨询我

    法律顾问团队

    帮助人数:1568144

    【法律意见】
    因离婚需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办理户口迁移、分户等户口变动手续的,由申请人提交离婚证书(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书)等材料,公安派出所予以受理其户口变动手续。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范》:
    第一百七十二条 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者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致该家庭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对保管《居民户口簿》的一方进行说服教育;教育无效的,书面告知其相关户口政策;告知5个工作日后仍不提交《居民户口簿》的,公安派出所可以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告知书》,按照下列情形办理:
    (一)因家庭矛盾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办理申领《居民身份证》的,予以受理其《居民身份证》的申、换、补领手续;
    (二)因离婚需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办理户口迁移、分户等户口变动手续的,由申请人提交离婚证书(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书)等材料,公安派出所予以受理其户口变动手续;
    (三)因家庭矛盾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办理结婚登记、购房、诉讼等其他社会活动的,公安派出所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内容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福建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

    回复于 2024.01.22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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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律师

    帮助人数:3504902

    夫妻感情破裂并且不能够协议离婚的,当事人需要去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的程序如下:
    第一、搜集证据。离婚主要就三个问题展开: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问题。所以要搜集这三方面的证据材料,调查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争取孩子抚养权的需要证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的证据
    第二、立案。立案要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一份给被告,一份法院留存);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法院需要看一下原件留存复印件,有的地方法院会保留原件,比如石家庄市的郊县赞皇、栾城等);起诉书(建议律师代写)。
    第三、开庭。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①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②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③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第四、判决。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如果当事人在判决后15日之内未上诉那么判决生效,一审结束。一审判决不予离婚的案件原告无新的事实和理由6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这相当于给了双方一个冷静期。

    回复于 2017.09.12 20:00

  • 丁毅

    帮助人数:6604

    不可以

    回复于 2012.10.17 11:47

    展开追问
    1 条追问

    谢谢A给我这么肯定的答复

    2012-10-17 08:37
  • 赵英芳

    帮助人数:4718

    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让他迁吧。

    回复于 2012.10.16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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