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临沂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推荐咨询

孩子的舅舅有没有探望权,有没有人给我说

133 ******** 山东-临沂 2018-02-19 22:15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孩子的舅舅有没有探望权,有没有人给我说

报告编号:NO.20180219*****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6位律师回答
  • 咨询我

    刘丽艳 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16324

    咨询电话:15853859552

    你好,没有

    回复于 2018.02.20 08:21

  • 咨询我

    许仙凤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51967

    咨询电话:18266745836

    你好,没有,只有孩子的亲生父母才有

    回复于 2018.02.19 22:35

  • 咨询我

    孙超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72329

    咨询电话:18336281009

    请问具体是什么情况??

    回复于 2018.02.19 22:18

  • 咨询我

    法律顾问团队

    帮助人数:1568144

    通常子女抚养纠纷的维权方式有协商与诉讼两种。父母双方可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抚养协议,包括抚养费的变更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判决。如果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更多复杂的子女抚养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回复于 2018.02.19 22:45

  • 张太锋

    帮助人数:8032

    没有

    回复于 2018.02.20 08:21

  • 刘海杰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1173

    没有。

    回复于 2018.02.20 05:50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因该问题对提问者非常重要,多位律师做出了解答,其中部分律师解答较为详细可供参考。 如果你还有疑问,请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查看全部回答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山东律师 临沂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临沂婚姻家庭律师

换一批 相关问答
  • 【法律意见】 作为孩子的父母,离婚后不随孩子生活的一方就享受探望权。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的子女探望】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全部2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解释:【离婚后的子女探望权】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全部4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7739

    魏学浩

    咨询电话:13911762820

    咨询我
  • 【法律意见】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据此你可以起诉要求中止对方的探视权。或许你可以直接拒绝对方探视,由对方通过法律徒径解决。你保留从男方探望回来后,孩子对女方的态度恶劣,甚至谩骂、威胁女方的证据,最好有男方直接教唆孩子的证据,这样法官支持你的可能性更大。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的子女探望】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全部5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1探望权的中止以出现法定的中止事由为条件。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婚姻法并未具体列举,而是概括的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一般而言,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有: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中止探望权的惟一条件是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至于其他原因,如父母之间相互关系恶化,或探望权人未及时给付抚养费等,都不能成为中止探望权的理由。 2关于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权人。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3中止探望权须经人民法院裁定,其他任何机关、任何人包括父母双方都不能中止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的权利。
    全部3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384

    吴权荣

    咨询电话:15213509136

    咨询我
  • 第一,《婚姻法》第三十八条未明确规定子女享有探视权。探视权虽然以亲子女血缘关系为基础,但立法的本意应理解为是从子女利益出发而设立,而不只是为父或母之利益来设立探视权。 第二,《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行使探视权的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排除了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探视。然而,由于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至今已有三十年,一对夫妇一般只生一个孩子,祖父母、外祖父母看望孙子女是人之常情。如不赋予祖父母、外祖父母一定探视权,有违基本人情,也与我国传统家庭伦理及善良风情民俗相悖。 第三,《婚姻法》第三十八条限制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探视权之所以在实践中难以有效的实现,与对子女意志缺乏必要的尊重密切相关。第四,《婚姻法》第三十八条中“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里的另一方单指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指向面太窄。
    全部4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99

  • 如果争取到抚养权就不必争取探视权了,子女的抚养权要以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原则做判决,请详细一些你们双方的情况以作判断
    全部5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3504902

相关知识
  • 怎么中止孩子的探望权

    探视权02/23/2019 16:54:32更新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就需要处理子女抚养的问题,如果只有一个孩子的,孩子归一方抚养后,另一方可以行使探望子女的权利,那么如何中止孩子的探望权?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 离婚后孩子的探望权是怎么规定的

    探视权12/30/2022 12:23:59更新

    离婚后探望孩子的时间以及方式由双方约定,因为探望权是法定权利,支付子女的抚养费也是法定的义务。如果对方探视会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的,可以中止探望。中止事由消失后,也可以恢复探望。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探望权是怎么规定的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离婚后孩子的探望权如何确定

    探视权03/27/2017 13:52:00更新

    婚姻本来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可也是两个人相互结合的事情。在婚姻过程中两个人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有些夫妻一起努力前进,但有些就会选择结束婚姻。但是在婚姻中除了夫妻双方还会有孩子的存在。那么离婚后孩子的探望权该如何确定呢?对此华律网小编整

  • 离婚孩子探望权谁决定

    探视权08/20/2018 08:16:00更新

    众所周知对于有孩子的夫妻而言,如果选择离婚那么就不得不对孩子的抚养归属作出决定,而没有获得抚养权的夫妻一方就只拥有定期探望孩子的权利,而同样对于探望孩子的情况不同的探望时间和探望方式往往带来的结果也会很大的不同,那么对于孩子的探望权是由谁决定的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 离婚后孩子的探望权如何行使

    探视权04/03/2019 10:04:59更新

    离婚没有得到孩子的抚养权不代表就是失去了孩子了,还是拥有孩子的探望权,可以定期的行使探望权去看看孩子。但是有些人却对于行使探望权的方式不太清楚,不知道到底怎么样行使才是正确的。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来议论下。

  • 孩子探望权,父母一方被禁止探望孩子怎么办

    婚姻自由05/06/2013 11:50:00更新

    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另一方禁止探望孩子,或者在判决离婚后,禁止探望孩子。孩子探望权是什么?父母一方被禁止探望孩子怎么办?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热门律师推荐
15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借钱给别人3万多两年了不还怎么起诉

问题分析:关于借钱给别人3万多两年了不还怎么起诉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首先,你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包括借款协议、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证明对方确实欠你钱款。 这些证据在起诉过程中非常重要,因为它们将帮助法院了解案件的真相。 接下来,你可以向当地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状中需要写明你和欠款人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 在递交起诉状时,你需要缴纳一定的诉讼费用,费用的具体金额可以向法院咨询。 法院在受理你的起诉后,将安排庭审,并通知你和欠款人出庭参加诉讼。 在庭审过程中,你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并陈述你的诉讼请求和理由。 法院将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如果判决后欠款人仍然不履行还款义务,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以采取多种措施来保障你的权益,例如查封、扣押、拍卖财产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起诉前你应该先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诉讼程序,以确保你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如果你不熟悉法律程序和细节,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因此,在起诉前你需要确认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 如果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你的诉讼请求可能会受到影响。

15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既遂定刑标准

问题分析:关于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既遂定刑标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既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5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交通肇事是什么意思?

问题分析:关于交通肇事是什么意思?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我国刑法对交通肇事罪的概念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通常情况下,交通肇事罪一般是指,因为行为人故意违反交通的管理法规,从而导致重大事故的发生,致使他人重伤、死亡,或者导致公共财产和个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触犯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嫌疑人一般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6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交通事故中,营养费怎么算

问题分析:关于交通事故中,营养费怎么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交通事故中,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产生营养费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鉴定机构进行三期鉴定,三期包括营养期、误工期、护理期限,鉴定完成后再根据鉴定结果计算营养费。 若无营养费赔偿依据的,则法院可能会对营养费的请求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16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交通事故交警扣车要几天?

问题分析:关于交通事故交警扣车要几天?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交通事故中交警扣车最长的期限是33天。 (1)交警在3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决定立案后交警在3日内委托做检验鉴定。 (3)鉴定机构在20日内检验鉴定完毕。 (4)交警在2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送到当事人。 (5)交警在检验鉴定确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16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山东省2024年醉驾犯罪法律规定

问题分析:关于山东省2024年醉驾犯罪法律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山东省2024年醉驾犯罪法律规定 根据山东省有关规定,如果车辆驾驶员名下每百毫升血中所含的酒精浓度超过或等于80毫克,一旦驾驶员仍然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驾驶员进行处罚。 事实上,关于醉酒驾车的判定标准在全国范围内是统一的,因此包括山东省在内皆不应有所不同。

17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国际贸易程序

问题分析:关于国际贸易程序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一、报价比较常用的报价有:FOB船上交货、CNF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等形式。 二、订货(签约)贸易双方就报价达成意向后,买方企业正式订货并就一些相关事项与卖方企业进行协商,双方协商认可后,需要签订《购货合同》。 三、付款方式比较常用的国际付款方式有三种,即信用证付款方式、TT付款方式和直接付款方式。 1、信用证付款方式四、备货备货在整个贸易流程中,起到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须按照合同逐一落实。 备货的主要核对内容如下:1、货物品质、规格,应按合同的要求核实。 2、货物数量:保证满足合同或信用证对数量的要求。 3、备货时间:应根据信用证规定,结合船期安排,以利于船货衔接。 五、包装您可以根据货物的不同,来选择包装形式(如:纸箱、木箱、编织袋等)。 不同的包装形式其包装要求也有所不同。 六、通关手续通关手续极为烦琐又极其重要,如不能顺利通关则无法完成交易。 七、装船在货物装船过程中,您可以根据货物的多少来决定装船方式,并根据《购货合同》所定的险种来进行投保。 八、运输保险通常双方在签定《购货合同》中已事先约定运输保险的相关事项。 常见的保险有海洋货物运输保险、陆空邮货运输保险等。 其中,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所承保的险别,分为基本险别和附加险别两类: (1)基本险别有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三种。 (2)附加险别。 九、提单是出口商办理完出口通关手续、海关放行后,由外运签出、供进口商提货、结汇所用单据。 进行海运货物时,进口商必须持正本提单、箱单、发票来提取货物。 (须由出口商将正本提单、箱单、发票寄给进口商。 )若是空运货物,则可直接用提单、箱单、发票的传真件来提取货物。 十、结汇出口货物装出之后,进出口公司即应按照信用证的规定,正确缮制(箱单、发票、提单、出口产地证明、出口结汇)等单据。 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有效期内,递交银行办理议付结汇手续。

17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欠款立案金额是怎么规定的

问题分析:关于欠款立案金额是怎么规定的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法律对欠款纠纷的立案金额没有限制,只要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就会予以立案,与具体数额多少无关。 债权人起诉后,法院予以立案的,就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需要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有明确的被告;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17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非法占用公共停车位怎么处罚?

问题分析:关于非法占用公共停车位怎么处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非法占用公共停车位怎么处罚 1、非法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处罚一般为被警告,被责令缴纳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等。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七条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2、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一般的处理办法 (1)如果能够联系到对方,建议先私下沟通联系,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建议找到该车位的管理部门,请求解决; (3)如果仍无法解决,可以拨打报警电话,请求警方予以解决。

17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无效婚姻婚内财产如何划分,法律怎样规定

问题分析:关于无效婚姻婚内财产如何划分,法律怎样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无效婚姻婚内财产如何划分 对于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 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 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此外,还有两项特别规定: 1、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 2、在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依靠死者抚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另一方对死者扶养较多,可以分给他(她)适当的遗产。 以上这些规定,虽然是针对未办结婚登记的非法同居关系而言的,但对于无效婚姻,也同样具有指导意义。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李永东专职律师
  • “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 “感谢您的帮助”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