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东莞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推荐咨询

请问在XX打工的外地人,可不可以在东XX申请离婚?

广东-东莞 2017-12-13 07:41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请问在莞打工的外地人,可不可以在东莞申请离婚

报告编号:NO.20171213*****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1位律师回答
  • 袁成方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1677

    您好!在当地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可以在当地办理离婚(A)。

    回复于 2017.12.14 19:03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律师解答内容比较详细,但不同的律师可能会有不同的看法。 如需更多解答,请继续咨询我并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广东律师 东莞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东莞婚姻家庭律师

换一批 相关问答
  • 【法律意见】  一方下落不明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民事诉讼法》第84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满仍无音讯的,人民法院将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夫妻中的一方被宣告为失踪人后,另一方再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按照《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全部4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在外地可以办理离婚,以诉讼的方式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离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全部10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1、没有单方面离婚之说,所以也就不存在申请单方面离婚之事。 2、离婚的方式只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即夫妻双方自愿离婚,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到婚姻登记部门登记离婚,领取离婚证;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即一方到法院起诉,由法院调解或者判决双方离婚。 3、不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如何确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分居满三年的,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之一,因此,在不能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如果起诉,法院应当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全部8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之前没有办理结婚证,去民政局登记结婚,是不会构成重婚罪的。既然没有结婚,更不可能存在离婚的说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全部5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异地不能办理离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全部8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法律有明确规定,流产不属于法定范围。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全部3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相关知识
  • 陆XX与欧XX夫妻离婚后财产纠纷上诉案

    离婚财产分割06/08/2012 21:15:00更新

    上诉人(原审原告)陆XX,女。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欧XX,男。上诉人陆XX因与被上诉人欧XX夫妻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不服XX区人民法院X第XX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判决认定:原告

  • 外地人可不可以在宁波办理离婚

    06/03/2019 20:15:22更新

    对于外地人可不可以在宁波办理离婚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 异地打工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婚姻法条例03/23/2013 10:30:00更新

    异地打工如何办理离婚手续......更多关于异地打工如何办理离婚手续的法律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 出国打工能诉讼离婚吗

    诉讼离婚02/12/2018 11:52:03更新

    有些人会出国打工,在出国打工后收入增加了,在国外也遇到了新的缘分,他们就会跟国内的伴侣离婚。由于对方不肯签字离婚,这时候想要离婚的一方就打算走诉讼路线,出国打工能诉讼离婚吗?针对相关问题华律网小编做了详细介绍。

  • 异地打工者如何离婚

    离婚程序04/03/2018 10:58:09更新

    夫妻之间总会因为各种原因导致离婚,其中因为异地离婚的占比也是很高的。夫妻长期生活不再一个地方,每天无法沟通交流,再好的感情也有散的一天。夫妻两个人都在异地的话也是可以去办理离婚手续的,那么异地离婚手续如何办理呢?接下来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

  • 异地打工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程序02/10/2017 19:42:00更新

    随着人们观念的转变,社会经济的发展,婚外情如今已然成为一个普遍现象,这影响了很多夫妻之间的感情,很多夫妻也因此而离婚,对社会也造成不好的影响。那么在实际生活中,异地离婚手续如何办理华律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热门律师推荐
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借钱60000元两年了不还可以起诉吗

问题分析:关于借钱60000元两年了不还可以起诉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借款不还的行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 这些条件包括:起诉的原告必须与案件存在直接利害关系; 必须有明确的被告; 起诉状中必须详细陈述诉讼请求和相关事实及理由; 以及案件必须属于法院的管辖范围之内。 2、如对方拖欠借款,您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商品房收房的法定标准

问题分析:关于商品房收房的法定标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商品房收房的法定标准 根据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在符合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承建方才可向业主递交建设项目的竣工报告: (1)已按既定的建设项目设计以及与合同约定内容相符的事项完成了所有工作; (2)已建立起完整的技术档案及施工管理资料; (3)已经由施工企业签署了明确的工程质保书。 并且,当建设工程满足以下所有竣工验收条件时,承建方向业主提出竣工验收是合法合规的: (4)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等各个方面均已对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质量作出确认并签发了相应的书面文件; (5)已取得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及设备的进场实验报告; (6)建设工程已接受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各参与方各自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以及施工单位自行签署的工程质保书。 只有在经过通过验收合格这附加条件之后,才能真实无误地将建设工程移交给业主和相关用户使用。 至于商品房的收房标准,也同样需要遵循上述规定,以确保房屋质量符合要求。

4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如果有人欠钱不还应该怎么办,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问题分析: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如果有人欠钱不还应该怎么办 当然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互相协商解决。 如果债务人不配合处理,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 起诉之前将债务人信息核实了(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会发传票给到债务人,诉讼中,法院也会优先调解; 如果一方不接受调解,或者调解失败,就必须开庭审理,如果胜诉,法院依法判决债务人在什么时间内将钱还到指定的账户。

4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朋友欠我2万多三年了不还报警有用吗

问题分析:关于朋友欠我2万多三年了不还报警有用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对于民事纠纷,如欠款问题,报警往往不是最有效的解决途径。 相反,通过民事诉讼来寻求法律保护和权益维护更为合适。 警方一般不会直接介入此类事务。 2、在考虑法律途径时,你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履行还款责任。 但在此之前,建议你先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 如果协商没有结果,再考虑采取法律手段。 3、同时,需要提醒你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 因此,在提起诉讼时,务必注意时效性的问题,避免因此失去胜诉的权利。

4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债权能继承遗产吗

问题分析:关于债权能继承遗产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民法典》规定债权能继承,因为这是财产权利而不是人身权利。 继承有遗嘱继承以及法定继承两种方式。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5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关于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期限的相关规定

问题分析:关于关于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期限的相关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关于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期限的相关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之第21条明确规定,针对耕地的经营权期限应设定为30年; 而对于草场和森林的流转期限则分别设定在30年至50年间以及30年至70年间。 值得注意的是,在前述条款中已经明确规定,对应的耕地经营期限原期限届满后还可以再续延30年,至于草地及森林的经营期限分别于期满后可按照前述条款中相应规定予以延续。

5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汉中咨询律师需要多少钱

问题分析:关于汉中咨询律师需要多少钱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法律咨询的费用因律师事务所、律师个人及咨询内容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律师的收费方式可能基于小时计费,也可能根据咨询的复杂性和所需工作量来确定。 2、许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个人会提供免费的初步咨询服务,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法律需求,并判断是否需要进一步的专业服务。 如果您的法律问题需要更深入的分析或代理处理,他们可能会相应地收取费用。 3、当您需要法律咨询时,建议您主动联系当地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个人,详细了解他们的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 在选择合适的律师时,除了考虑费用因素,还应关注他们的专业领域、经验积累、业界声誉等方面。 这将有助于您找到最适合您需求的法律服务提供者。

5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非法行医的情形是什么

问题分析:关于非法行医的情形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2、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3、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4、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5、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开办医疗机构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员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员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起诉欠钱不还对方没钱能坐牢吗

问题分析:关于起诉欠钱不还对方没钱能坐牢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律师解答: 能。 可以搜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提起民事诉讼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即对方欠款的证据)。 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立案。 对于不予受理的,会作出裁定书; 若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6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日照拆迁可以怎样给安置费

问题分析:关于日照拆迁可以怎样给安置费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征地安置费的计算通常涉及多个因素,包括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地理位置、用途、产值等。 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计算方式和考虑因素: 1、 土地面积:安置费通常会根据被征收土地的面积来计算。 面积越大,安置费相应也会越高。 2、 土地用途:不同用途的土地可能有不同的安置费标准。 例如,农用地、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等可能会有不同的补偿标准。 3、 地理位置:土地的地理位置也会影响安置费的计算。 一般来说,位于城市或经济发达地区的土地安置费可能会更高。 4、 产值或收益:对于农用地或具有经济价值的土地,可能会考虑其年产值或收益来确定安置费。 5、 安置方式:政府可能会提供不同的安置方式,如货币安置、房屋安置、就业安置等。 不同的安置方式可能会影响安置费的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征收土地时,应当公告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并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意见。 因此,具体的安置费计算方法和标准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制定补偿方案时确定,并会公告在征收范围内。 如果您对具体的征地安置费有疑问或不满,建议咨询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以了解更详细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同时,您也有权参与征收补偿方案的讨论和协商,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李永东专职律师
  • “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 “感谢您的帮助”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