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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闹离婚协商不成,分居期间男方住在共有房产的房子里,女方带着孩子在外租房这中间的房贷和债务是共同承担吗?

139 ******** 广东-惠州 2017-10-17 06:08 债权债务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夫妻闹离婚协商不成,分居期间男方住在共有房产的房子里,女方带着孩子在外租房,这中间的房贷和债务是共同承担吗?

报告编号:NO.2017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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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玮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433

    咨询电话:19875257311

    仍然需要共同承担

    回复于 2017.10.17 14:32

  • 咨询我

    董彦君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8562

    咨询电话:13502281528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需要共同承担,建议来电详细咨询

    回复于 2017.10.17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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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素华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955

    咨询电话:18819662554

    是的,有其他约定除外

    回复于 2017.10.17 07:08

  • 咨询我

    债权债务律师

    帮助人数:3504902

    看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用于共同生活才需要分配。
    一、借款“说不清”,应按夫妻共同债务论处
    夫妻一方就对应债务的免责条件为:要么是已经让第三人知道财产各自所有、债务各自承担的约定要么是债务没有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债权人并不知道夫妻之间对于财产的约定,而借款确已用于婚后家庭生活的,则归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要承担还款的责任。
    二、欠款“道不明”,应按夫妻共同债务承担
    虽然夫妻一方经营所负债务,可以不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一方个人清偿,但必须是以“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为前提。
    三、债务“已分割”,同样必须承担偿还责任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即使夫妻财产已经分割了,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要承担偿还责任。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回复于 2020.05.22 07:50

  • 邓立庆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28717

    需要承担

    回复于 2017.10.18 03:22

  • 黄晓斌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9878

    你好,依法房贷要承担,债务则不用。
    如果你自己不懂或者不方便起诉,可来电联系或者加微信咨询可带齐资料来我律师事务所面谈,免费咨询、制定解决或诉讼方案。如果满意请采纳并给以评价

    回复于 2017.10.17 13:00

  • 曾晓凤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0221

    婚姻期间的共同房产,房贷和债务也是共同承担

    回复于 2017.10.17 08:38

  • 天穗离婚律师团队

    帮助人数:3525

    您好,如果仍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房贷和债务的承担情况多种,具体要看债务的种类形式用途等等。
    另外,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如协议不成,那就需要起诉离婚。如果提起诉讼离婚,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建议与我们专业的离婚律师面谈。

    回复于 2017.10.17 06:34

    展开追问
    1 条追问

    房子不是我住,那房贷是不是不用我付呢

    2017-10-17 06:57

    您好,不是的。分居不是离婚。只要双方未办理离婚手续,无论因为什么而分居,也不管分居达到多长时间,婚姻关系就依法存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房贷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双方之间对还房贷有特别约定或者特定比例约定,夫妻之间的分配比例只对夫妻有效,不能对抗债务人,所以如果对外欠债(包括房贷)的话,还是夫妻共同债务,两人都得还的。感谢您的咨询,如需起诉离婚建议与我们专业的离婚律师面谈,谢谢。

    2017-10-17 07:10
  • 傅炜成

    帮助人数:4941

    保留双方分开的证据,主张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回复于 2017.10.17 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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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部3个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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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1、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法院就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离婚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房产。 2、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 3、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取得房产证的,根据婚姻法及物权法的规定,婚前一方全额出资购房且取得房产证的,毫无疑问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在夫妻共同财产内,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 【法律依据】 1、《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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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4008332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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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婚前房产,属于一方房产,不算夫妻共同房产。   一、根本没有必要去作婚前财产公证情况:   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   因为现在的婚姻法规定婚前的财产永远是个人的,不会因结婚达到一定年限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所住房屋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判决标准是以房屋产权证为准。   因为这种情况下房子在谁名下就是谁的财产,所以离婚时该住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   3、婚前已经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后才能拿到房产证的。   这种情况并不以拿到房产证的日期来界定财产归属,否则显失公平。   4、婚前按揭购房,已办理了贷款手续,购房合同和银行的贷款合同都是以自己名义签的。   这种情况下,房子是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所还贷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补偿给对方一半,要注意的是:补偿的一半也仅是婚后还贷的钱,它仅限于本钱,并不包括房屋升值部分。   二、强烈建议去作婚前财产公证的情况:   1、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对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手续全在对方名下的;   2、婚前双方(包括双方家里均有出资的情况)共同出资购房的;   公证为共同财产的,可以写明各自占有整个房产的比例,可以各占50%,也可以根据出资比例确定。   三、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程序:   办理公证属于公证处的业务,据了解,各公证处的办理程序及所需要的手续略有不同,所以,要咨询房产公证具体事项,客观地讲,只能建议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公证处去咨询。有些还没有取得房产证的,可以咨询公证处能否办理,如果办不了,建议办理日后房产归属协议的公证。   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如果您以为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只是未婚夫妻,那可就错了。已婚夫妻也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只不过双方订立的协议内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财产,而不涉及婚后双方取得的财产。因此称作婚前财产协议公证。未婚夫妻各自的财产归属容易界定,不存在共同财产问题。而已婚夫妻要想做此项公证,就要取得配偶的完全同意,才能顺利办理。   办理公证的当事人要事先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及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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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购买房产应属,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赠与另一方,另一方表示接受赠与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后,赠与方即丧失的对该房产的部分所有权。如果涉及离婚财产分割,该房产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应做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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