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医疗事故 > 医疗纠纷 > 医疗事故常识 > 医疗事故诉讼向导

医疗事故诉讼向导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12-14 23375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12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提问:

你好,请问医疗事故诉讼向导是什么?

重庆律师解答:

华律网

第一部分:一审诉讼案件

绝大部分医疗纠纷案件是在一审了结的,可以说一审程序是诉讼程序的核心部分,医患双方均应当将主要精力集中在一审诉讼的各个环节中。

1、法院受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条件

1)有明确的被告;

2)有明确的诉讼请求;

3)有明确的损害后果;

4)原被告双方确立了明确的医患关系;

5)受诉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

2、原告起诉时应当准备的材料

1)原告的身份证明;

2)被告的主体证明;

3)起诉状;

4)医疗病历资料;

5)损害后果的证明资料;

6)原告发生各种经济损失的证据材料。

3、原告起诉时应当交纳的费用

1)诉讼费:根据原告起诉标的大小而不同;

2)律师费:依据原告与律师签订的《聘请律师合同》确定。

4、原告(指患方)胜诉必须同时具备的四个条件

1)有明确的损害后果;

2)医疗行为存在过错;

3)医疗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在诉讼时效内。

5、原告(指患方)的举证责任

1)原告(患方)与被告(医疗机构)存在医患关系;

2)有损害后果。

6、被告(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

1)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

2)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7、证明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及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途经

1)法院根据审理直接认定;

2)通过医疗事故鉴定;

3)通过司法鉴定

8、法院可以直接认定医疗机构承担责任的情形

1)医疗机构举证不能,如病历丢失,被证明病历虚假,超过举证期限不举证等;

2)医疗机构对重要的医疗风险不履行告知义务;

3)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非法行医,如无上级医师指导的实习医师独立诊治病人造成损害后果;

4)提供不合格的药品或医疗器械;

5)医疗过错非常明显的,如超药典剂量用药造成损害后果的,应当做药物过敏实验而未做的,护理人员打错针或发错药的,开错手术部位的等;

6)其他。

9、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时计算,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时距医疗行为已超过20年的法律不保护;

2)诉讼前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计算一年时效;

3)诉讼前进行过书面协商或行政调解的,可以自书面协商或调解不成日计算一年时效。

10、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

超过诉讼时效即意味着原告直接丧失了胜诉权,即使医院存在明显的重大过错,也可以免除医院的赔偿责任。

11、诉讼中的举证期限

1)法院的举证通知书确定了举证期限;

2)举证一般在法院开庭前完成,特殊情况除外。

12、超过举证期限举证的法律后果

1)法院不组织质证,证据失去了证据意义,可能导致败诉;

2)相对方同意的,可以质证,但可能性极小。

第二部分:二审案件

1、上诉期限

1)自收到一审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应当提起上诉;

2)超过上述期限,一审判决生效。

2、上诉案件的费用

1)应当缴纳给法院的诉讼费同一审诉讼费,不缴纳诉讼费的,按照撤诉处理,则一审判决生效;

2)律师费,与律师重新签订《聘请律师合同》,律师费依照合同约定。

3、上诉请求

1)不得增加新的诉讼请求;

2)增加诉讼请求的,法院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的,不予审理;

3)二审反诉的,法院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的,不予审理;

4)新增的独立请求或反诉当事人可以另案起诉。

4、二审胜诉的关键

1)发现新的支持胜诉的证据;

2)一审法院认定的关键事实存在错误;

3)一审法院适用法律不正确;

4)有枉法裁判的情形存在。

5、二审法院的处理结果

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2)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3)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第三部分:申诉程序

1、申诉的时效

1)对生效的法院判决,当事人不伏的,应当在2年内提出申诉。

2)二年为不变期间,自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次日起计算。

2、对生效判决,法院应当再审的情形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3、对生效的调解书,法院应当再审的情形

5)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

6)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特邀律师:
王伟凡律师 四川成都

本人有10年临床医学背景、10年企业法律工作背景、4年检察院反贪工作背景和10年执业律师工作背景,擅长代理医疗纠纷(患方)、公司股权收购及转让、公司改制、公司清算及破产、合同纠纷、保险纠纷、债务纠纷及人身损害赔偿等诉讼及非诉讼案件。详细>>

在线咨询
  • 医疗服务不满意就退费是不是真的

    2024-04-25186 人看过

    不一定是真的,这种退费政策并不适用所有医疗服务行业,尤其是涉及到手术、治疗等复杂医疗行为时,退费的可能性较小。即使在有退费政策的情况下,通常也需要医院核实服务确实存在有问题,并且符合退费的标准,才可能退费。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医疗纠纷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6317 人,获好评率 100%

    王伟凡律师,10年临床医学背景、10年企业法律工作背景、4年检察院反贪工作背景和10年执业律师工作背景,擅长代理医疗纠纷(患方)、公司股权收购及转让、公司改制、公司清算及破产、合同...

  • 应该怎样避免医院医患纠纷案件的再次发生

    2024-04-15158 人看过

    避免医院医患纠纷案件的再次发生的方法如下,加强医疗管理,提高医疗质量,改善就诊环境,方便病人就诊,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应该怎样避免医院医患纠纷案件的再发生的问题,希望华律网小编整理的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一、应该怎样避免医院医患纠纷案件的再次发生避免医院医患纠纷案件的再次发生的方法如下:1、加...

  • 民法典如何应对医患纠纷

    2024-04-14137 人看过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华律网小编整理的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民法典如何应对医患纠纷问题带来帮助。一、民法典如何应对医患纠纷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通过下面这些途径解决医患纠纷:(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24-02-21109576 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共二十六条,分为适用范围、当事人主体资格的确定、举证责任、鉴定程序、责任承担、附则等六部分。自2024年12月14日起施行。华律网小编整理如下,欢迎阅读!

  • 医务人员如何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2024-02-03185 人看过

    医务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改善服务态度,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更多相关内容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 精神病住院可报销。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给予资助。关于精神病住院可报销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王伟凡律师,10年临床医学背景、10年企业法律工作背景、...

  • 30天左右。外地就诊报销程序:带患者身份证、两张一寸彩色照片、新农合医疗证到县合管办办理转诊备案手续;携带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和转诊备案手续到转诊医院就医,办理新农合住院手续;出院后,凭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新农合医疗证、病历复印件。关于异地住院报销多久到账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大病二次报销一般会在半个月内到账。如果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等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等范围之内的,参保人员可以直接去医疗机构、社保经办机构等报销。关于大病二次报销多久到账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医院误诊不承认的,患方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确认为医疗事故的,可以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责任,医疗机构仍不承担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医院误诊不承认如何办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指定门诊医院看病后,先用现金支付。现金支付后,带身份证、医疗卡、户口簿到当地医疗保险管理单位报销。一般来说,不同地区的报销比例会有所不同,这取决于当地的政策。关于如何报销医保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因过错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关于错误治疗责任规定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医患双方的和解方式分别有:双方自主协商解决;委托他人和解解决;由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主持解决;由法院主持解决;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关于医患双方的和解方式有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医疗纠纷赔偿的情形

法律顾问律师10分钟前回复:

关于医疗纠纷赔偿的情形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医疗纠纷赔偿依据: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 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医疗纠纷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王伟凡律师,10年临床医学背景、10年企业法律工作背景、4年检察院反贪工作背景和...

精神损害赔偿的确定因素

法律顾问律师59分钟前回复: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确定因素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一、交通事故伤残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依据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受害人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依据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害的手段等因素确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侵犯姓名权赔偿多少钱 侵犯姓名权进行赔偿一般是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一般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以下十种情况不属医疗事故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以下十种情况不属医疗事故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这10种情况是: 一、虽有诊疗护理过错或者不足,但未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二、在诊疗过程中由于病情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的难以预料或者在预料之中但难以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三、在诊疗过程中发生的难以避免的并发症的; 四、在正常的技术操作过程中发生的难以避免的诊疗意外的; 五、现有医学科学校术无法预料、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六、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无法按照常规采取的急救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七、非精神病患者在诊疗期间自杀、自残导致死亡、伤残的; 八、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的不良后果的; 九、因患者或者患者一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何种情况,可以判定为劣药

法律顾问律师2小时前回复:

关于根据何种情况,可以判定为劣药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根据何种情况,可以判定为劣药 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均可被认定为劣质药物: 1.其成分含量未能达到国家药品质量标准要求的药品; 2.曾遭受污染影响品质的药品; 3.药品标签未标注或擅自修改有效期的; 4.药品标签未详尽注明或擅自变更生产批次号的; 5.超过有效期限范围的药品; 6.未经许可私自在药品中加入防腐剂和辅料等材料的。

简述医疗事故中儿童死亡赔偿标准

法律顾问律师3小时前回复:

关于简述医疗事故中儿童死亡赔偿标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医疗事故儿童死亡赔偿标准是: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除此之外,还应当赔偿必要的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