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商标局】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
第三条【商标专用权的取得与保护】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第四条【商标注册申请】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服务商标注册。
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第五条【共同申请】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
第六条【强制注册】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第七条【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管理】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商标管理,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第八条【可作为商标的可视性标志】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第九条【商标的构成】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第十条【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第十二条【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商品性状】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第十三条【禁止使用复制、摹仿或翻译他人的驰名商标】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第十四条【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第十五条【代理活动中的商标异议】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第十六条【商标中的地理标志】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前款所称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第十七条【外国商标在我国注册的基本原则】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其所属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
第十八条【商标代理】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
入股偶读出资的方式多种多样,有人会以土地入股出资,有人会用土地入股出资,此外还有技术入股等等。近年来,知识产权入股渐渐火热起来,因此,有人问到,知识产权转让股份能否分割?小编整理了一些资料,供大家参考学习,下面就和华律网小编一来看看相关内容吧,希望以下内容能够解除您的疑惑!
商标总局将就所收集的全部资料进行依法审核,一旦核准无误,便会向您颁发核准变更通知书作为凭证。另外,申请人亦可选择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商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相关业务。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委托已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代办;(二)申请人本人亲自前往商标局设立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相关手续(申请人也可以选择前往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公室进行办理,该办公地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层登记注册大厅)。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若商标在注册生效之后的三年内并未得到实质性的运用,那么相关部门亦有权对其进行撤销处理。这是因为根据相关法规,对于无法给出合理解释且连续三年未曾使用的商标,任何人均可向商标局提交撤销该注册商标的申请。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24年修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了生产经营目的而制造、使用、销售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产品以及制造、销售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由该产品制造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制造地不明时,由该产品的使用地或者销售地的人民法院受理等等。关于专利侵权纠纷地域管辖是怎么规定的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我国专利法规定,可以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有两类,一类是产品发明,一类是方法发明。关于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范围是什么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方法有协商、调解、行政处理、仲裁和民事诉讼五种。知识产权纠纷有四种,分别是归属权纠纷,侵权纠纷,合同纠纷以及行政纠纷。关于知识产权纠纷的处理方法有哪些,知识产权纠纷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关于专利法规定的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以下内容,需要的拿去!1.发明和实用新型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是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现有技术,是指...
可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符合创造性、实用性,新颖性的条件都是可以授予专利权。关于专利法中可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以下内容,需要的拿去!可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什么?可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符合创造性、实用性,新颖性的条件都是可以授予专利权。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应当作出授予专利权决定,发给专利...
类辅导书籍享有知识产权保护,但产权的归属可能涉及众多人员。因此,如果您决定从事此类辅导书籍的经营业务,建议前往本地的工商管理局以及知识产权局寻求专业建议。华律网小编整理如下具体内容。
法律依据: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针对专利权客体的规定,我国专利权你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具体是指对一定的产品或者方法进行创新设计,形成新的、具有现实意义的产品和方法或者技术方案。统称为发明创造,其中一定要具有新颖性、实用性,能够为大众所利用,同时要向专利部门进行登记。关于专利法专利权客体规定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一、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