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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01-04 27178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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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制度是指证券市场上的有关当事人在证券的发行、上市和交易等一系列环节中,依照法律、证券主管机关或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以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与证券有关的信息而形成的一整套行为惯例和活动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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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公司公示期过了怎么办

法律顾问律师13分钟前回复:

关于注销公司公示期过了怎么办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法律分析: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可知,注销公司公示期过了需要重新提交注销申请的。 很多时候因为市场竞争等原因导致经营失败,这样的话公司是要去办理注销手续的,注销过程中需要进行公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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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顾问律师17分钟前回复:

关于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有哪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律规定: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行流程概述

法律顾问律师22分钟前回复:

关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行流程概述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行流程概述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行过程包括以下几个阶段:1)产品结构设计; 2)对基金分销途径及募集期限的相应规定; 3)在实际运营中的基金管理实施; 4)设计合理的基金退出机制。 【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第五款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及其派驻的机构将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本条例和证监会所制定的其它相关规定,对私募基金业务活动进行全方位的监管。 对于设立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及发行私募基金事宜,将不再设置行政审批步骤,而是让各大发行主体在确保其行为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可以向累计不超过法律规定数量的投资人发行私募基金。 我们会建立健全的私募基金发行监管制度,切实加强日常事务中后期的监管力度,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以私募基金为名义的非法集资活动。 同时,我们还将建立起有利于经营机构规范进行私募基金业务活动的风险控制与自律管理制度,并设立各类私募基金的综合监测系统。

股份合伙怎么分配?

法律顾问律师25分钟前回复:

关于股份合伙怎么分配?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股份制企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利益主体,以集股经营的方式自愿结合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它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对分离、利于强化企业经营管理职能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股份制企业的特征主要是:①发行股票,作为股东入股的凭证,一方面借以取得股息,另一方面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②建立企业内部组织结构,股东代表大会是股份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的常设机构,总经理主持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③具有风险承担责任,股份制企业的所有权收益分散化,经营风险也随之由众多的股东共同分担;④具有较强的动力机制,众多的股东都从利益上去关心企业资产的运行状况,从而使企业的重大决策趋于优化,使企业发展能够建立在利益机制的基础上。

注册新公司流程是什么,如何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58分钟前回复:

关于注册新公司流程是什么,如何规定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新公司注册流程以及步骤是进行公司名称核准;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刻制公章(最少3个章,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基本户。 《公司法》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温馨提示】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华律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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