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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公司解散需要清算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97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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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如果公司要进行结算的话,可能还需要对公司的资产进行清算,那么法院判公司解散是否需要进行清算?这个时候的流程是怎样的?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院判公司解散需要清算吗

首先分析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四种公司清算程序。四种形式具体如下:

其一、破产清算。根据《公司法》第189条规定,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其二、公司自行清算。有限责任公司依照《公司法》第183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其三、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成员进行清算。如果有限责任公司解散后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及时指定清算组成员,进行清算。

其四、有关主管机关组织清算。按照《公司法》第19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一般情况下如果,法院判决公司进行结算的话,这个时候需要进行自我清算,需要将公司的资产,进行计算,然后抵销债务之后,如果无法还款的也就无能为力。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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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2]《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3]《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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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怎么办理股权继承手续

法律顾问律师26分钟前回复:

关于公司股东怎么办理股权继承手续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如果公司股东为两个以上,则应参照《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按以下程序继承股权: 第一,公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按照《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及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表决方式和表决权的规定,对是否同意继承人受让死亡股东的股权作出决议。 如果有股东不同意转让,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该购买死亡股东的出资,所得转让费作为死亡股东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 如果其不购买该项转让的出资,则视其同意转让。 第二,由公司将继承人(股权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入公司股东名册。 第三,修改公司章程。 第四,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至此,股权的继承程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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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法人必须要本人去吗?

法律顾问律师28分钟前回复:

关于注册公司法人必须要本人去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法人是一个组织,本人是去不了的。 注册公司不一定要法定代表人去,可以由所有股东共同指定经办人进行办理。 登记机关能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获取的市场主体登记相关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资格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 (三)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相关文件; (四)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或者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市场主体类型分别制定登记材料清单和文书格式样本,通过政府网站、登记机关服务窗口等向社会公开。 登记机关能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获取的市场主体登记相关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 【温馨提示】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华律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分公司需要报税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28分钟前回复:

关于分公司需要报税吗,有没有法律规定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分公司如果和总公司在同一个纳税地区范围的,可以由总公司一起报税,自己不做申报; 如果与总公司不在同一个纳税地区范围的,分公司则需要单独在其所在地进行纳税申报。 分公司需要报税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股份过户所需的法定程序和手续

法律顾问律师32分钟前回复:

关于股份过户所需的法定程序和手续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股份过户所需的法定程序和手续 涉及股份所有权转让的程序所需完成如下手续:,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股权进行详细的更改研究并形成明确的决议或决定。 其次,由公司指定的首席执行官或总经理仲裁签名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将作为必备文件。 同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登记的申请,并附上新的股东的身份证明和资格证明材料作为附件资料。 具体而言,依据相关规定,公司在发起变更登记时,需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供以下文件资料:(1)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制定的变更决议或决定; (3)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明文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补充文件。 另外,涉及到更改公司章程的情况下,必须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股权发生变化时,应在变更之日起30天内申请变更登记, 同时递交新股东的身份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 而对于公司变更登记所涉及的修改公司章程的问题,也需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并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作为必要文件。 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变更登记事项可能需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策的约定,例如,需经过批准方可执行。 因此,在这些情况下,公司同样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报相关的批准文件。

股东的清算义务,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33分钟前回复:

关于股东的清算义务,法律的规定是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清算义务为法定义务且不可转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及时清算。 清算义务包括通知债权人并接受债权申报、编制资产负债表与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结清职工税务业务往来等各方面资金、分配剩余财产股东、制作清算报告并最终申请注销登记等多个环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清算义务人,开展清算后股东未履行清算义务,继续开展公司经营,导致债权人有未清偿债务的,该等股东需就未清偿债务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股东的清算义务,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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