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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股东组成的清算组是否有效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154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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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破产时,要依法成立清算组,负责企业破产工作,那么少数股东组成的清算组是否有效,关于股东组成的清算组是否有效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华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股东组成的清算组是否有效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少数股东组成的清算组是否有效

首先,在现有的市场经济体制下,许多有限责任公司难有主管机关或主管部门,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规定,明显带有计划经济的烙印,在实务中难以操作。

其次,由于主管机关未明确界定,而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针对人数众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特别规定了“由股东大会确定其人选”。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则规定了“由股东组成”,这就表明清算组的人选并不需要股东会确定,公司是被清算的客体,全体股东则属于当然的清算组成员。况且,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限,法律对人数又有明确规定,因此,从立法精神看,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义务人应是全体股东。

股东会决定由股东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本无可非议,但股东会对清算组成员的确定有失公允。在本案中公司股东早已形成两派,如果其中一方股东无法享有参加清算组的权利,那么,就很难保障其剩余财产的分配权利,故法院依法予以宣布无效。

综合上面的介绍,少数股东组成的清算组违反法律规定,没有法律效力。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股东组成的清算组是否有效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华律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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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除限制高消费的法人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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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如何解除限制高消费的法人账号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撤销限制高消费的法人账号的方式有三种,分别为提供确实有效担保;申请执行人同意以及履行义务。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 一、被限制高消费是否就是失信人员 被限制高消费不一定就是失信人员。 限制消费是人民法院对通过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以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一般消费。 失信人员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执行等法定情形,从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 二、结案后限高何时解除 限高令没有自动消除的说法,限制高消费消除没有规定年限,只有删除自己的失信信息后才能取消限制高消费令。 在被限制高消费期间,如果被执行人能够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任一一个,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限制消费令: (一)能够提供确实有效担保的; (二)经过申请执行人协商,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限制高消费令的; (三)已经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履行完毕的。 三、交清罚金限制高消费会自动解除吗 交清罚金限制高消费是不会自动解除的。 要去法院办理手续。 限制高消费若是履行完毕了法院判决书或者是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法院是会在三个工作之内删除失信的信息的,所以在正常情况下是三个工作日之后可以进行正常消费。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限制高消费的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是经过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高消费令。

出资不足或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30分钟前回复:

关于出资不足或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出资不足和抽逃出资行为需要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且如果抽逃后的公司资金没有达到法定的最低资本,公司没有真正的法人资格,需要承担出自不足的范围内有限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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