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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各有多长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1329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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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的著作都是有一定的版权,以及需要进行保护,而且有一定的专利进行申请,另外著作的申请也受到法律的保护,那每个著作都要一定的保护期,那以下就由华律网小编对于这方面的知识进行介绍。如果大家有著作的申请可以进行参考。

各类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各有多长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4)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著作权内容有哪些

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

著作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密不可分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作者终身享有著作人身权,没有时间的限制。作者死后,作者的著作人身权可依法由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国家的著作权保护机关予以保护。一般认为,它不能转让、剥夺或继承。

著作财产权:又称经济权利,是著作人身权的对称,指作者及传播者通过某种形式使用作品,从而依法获得经济报酬的权利。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对于著作权的相关知识的具体介绍,对于任何的著作权都是有一定的专利申请,以及是有一定的要求,而且是有保护期,如果对于这方面的著作还有其他任何的问题,随时欢迎来咨询华律网的相关知识人员进行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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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宣告无效的法律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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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利宣告无效的法律原因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专利宣告无效的法律原因是什么 导致专利被宣布为无效的主要因素包括:该专利所涉及的主题领域并不在我国专利法规的可保护范畴之内,或并未符合专利法规所定义的三大类别之一; 另外,如果此专利行为违反了所在国家地区的相关法律条文以及社会公众道德准则,对整个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不利影响; 或是在同一个发明创造中试图申请多项独立的专利,这种做法也是会被视为无效的。

软件的著作权需要多久

法律顾问律师35分钟前回复:

关于软件的著作权需要多久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软件著作权无需申请,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

少数民族文字是否可申请注册为文字商标

法律顾问律师39分钟前回复:

关于少数民族文字是否可申请注册为文字商标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少数民族文字是否可申请注册为文字商标 收录在语文商标申请列表中的一些少数民族的文字具有其独特性和识别度,因此当然是可以审请注册为文字商标的。 关于此项权利的法律依据源于我国《商标法》的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来的显著性标志,无论是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特定颜色的组合,还是能发出特殊声音的元素,以及以上各部分要素通过恰当排列所形成的组合体,都可以被视为商标进行注册登记。

合法盗版侵犯什么权利

法律顾问律师59分钟前回复:

关于合法盗版侵犯什么权利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盗版侵权主要涉嫌侵犯著作权人的署名权、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 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 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了必要举证责任,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等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等;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等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确定赔偿数额。 人民法院审理著作权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侵权复制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设备等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

著作权许可使用有哪些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著作权许可使用有哪些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著作权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在保留其著作权人身份的前提下,允许他人在一定的条件下行使其著作权。 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四)付酬标准和办法;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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