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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最少注册资金是多少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5819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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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市的时候我们都需要有相应的注册资金的支持,其实在你注册的过程中注册资金是需要在银行内开立两次账户,第一次的开立主要是为了验资账户随后第二次的设立就是公司的基本账户的设立了。以下内容均为华律网小编收集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以下内容能为您心中的疑惑找到答案.

上市公司最少注册资金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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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满足上述条件可向国务院证券管理审核部门及交易所申请上市。

上市公司要具备什么条件

公司上市条件基本上只有两个法律给出详细条件,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其他另需参考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

主板及中小板发行条件(取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第一节主体资格

第八条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第九条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

在进行完注册验资之后,注册时的资金也就可以用来进行公司的建立了,所以一般情况下公司的注册资金在注册完成会将它用于公司的运营,但是注册的过程中是万万不能够不能支取使用的。华律网小编为您精心收集以上内容,欢迎您咨询华律网专业法律顾问,顾问团队将为您度身定制最精确全面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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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简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终止上市的情形有哪些
上市公司有哪些特点
引用法条: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八条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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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龙吟律师团队成员悉数毕业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法院专业,秉承“专业、高效、规范”的理念,以合伙人带领团队的方式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服务领域涵盖公司法务、合同法务、劳动法务、房地产法务,获得客户的高度认可和业界的肯定。陈龙吟,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学士、川内双一流大学讲师、硕士生导师。刘攀,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翁玉玲,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博士、成都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廖坤,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曹倩,成都理工大学法学学士。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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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时母子公司或者分公司如何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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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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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如何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子公司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合伙企业法之所以规定上市公司不得成为对投资企业负连带责任的出资人,是为了保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而上市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是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有限责任的存在已经切断了连带责任传导至上市公司的线路,因此,子公司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 反过来讲,合伙企业可以设立全资子公司。 2.《合伙企业法》第3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不能设立全资子公司。

注销公司公示期过了怎么办

法律顾问律师28分钟前回复:

关于注销公司公示期过了怎么办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法律分析: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可知,注销公司公示期过了需要重新提交注销申请的。 很多时候因为市场竞争等原因导致经营失败,这样的话公司是要去办理注销手续的,注销过程中需要进行公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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