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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分割操作难问题是什么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174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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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置房产两人共同署名,分手后,男方以自己是房产实际付款人、女方分文未付为由要求法院将全部房产判归他个人。法院根据“房屋所有权以房产证上的登记为准”的法律规定,判定男、女各占房产50%的产权。一对男女朋友因分手而为分割婚前房产生纠纷,引发业界讨论……

感情不合分手为房产分割上法庭

晓-暄与瑛-红(均化名)恋爱三年,已到了谈婚论嫁阶段,因受近年房屋市场价格不断上涨的影响,二人决定婚前买房。一年前,两人搬进了以双方名义共同购买的阳光棕榈园新房内。住在一块后两人产生种种矛盾,决定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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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如何分割以二人名义购置的房产这个问题上,两人看法大相径庭。晓-暄认为,虽然房产证书上登记的是两人共同拥有的该房屋,但实际上买房子的钱全是他一人所出,现在两人分手,这套房子理应归他所有;瑛-红则认为,我与你朋友一场,共同生中也有所付出,凭什么分手后房产要全部归你。两各不相让,最后诉诸法律。

法院判决各占房屋产权的50%

法院判定,晓-暄和曹-红为准备结婚而共同购买了房产,并以共同的名义进行了产权登记,取得了房产证,按照我国土地使用权和记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房屋的所有权应以房产证上的登记为准,晓-暄和瑛-红各占房屋产权的50%。

法院建议重新登记房屋产权

法院建议,当事人如果要撤销房地产证上原有的登记,对房产所有人重新予以确认及登记,只能先通过行政复议,即晓-暄须拿着个人购买该房产的有凭证,要求国土局有关部门对其房产进行后果新登记,如果国土局不予办理,晓-暄可再以行政诉讼的方式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要求以法律手段撤销行政机关在房地产证上原来所作的登记,继而重新登记。

深圳市国土局设诉中心:重新登记房产证尚无可操作性

如何撤销原有的登记结论?又如何重新申请登记?记者采访了深圳市国土局投诉中心,然而该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房屋产权登记在我国有一套严谨的制度,一旦登记确认,如果不属于正常房产过户,当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更改,除非有司法机关的裁定书或者是判决书,即实际房产购买人拿出购房付款凭证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要回属于个人的房产权,在司法机关做出法律界定后,实际购房人才可以到国土局房屋登记中心进行登记变更。

国土部门作为行政机关,目前还没有能力对当事人所拿出凭证进行真实性的验证,因此也就不能够解决这种矛盾,否则会引起更多不必要的纠纷。至于法院建议所揭出的行政诉讼方式,国土局至今没有遇到过类似情况。

换句话说,法完建议当事人以行政复方议和行政诉讼方式来重新登记房产证的做法目前不具可操作性。

可以“撤销赠与”来保护身身权益

晓-暄的行为实上是一种附件的赠与行为,即以结婚为件的赠与。在瑛-红与他结婚的前提下,他将自己的财无偿赠给瑛-红。晓-暄和瑛-红都是通过合同,从卖方处取得了各自所拥的50%的产权,瑛-红所拥有的50%的房产权,自婚至终晓-暄就没有拥有过。因为双买房是为了结婚,但最后这个婚没有结成,晓-暄可以在有证据证明房款确实由他一人支付及双方买房是为结婚之用的情况下,依据法律途径撤销对瑛-红的赠与,要求瑛-红返还他所代付的50%房款。在瑛-红不能返还房款的前提下,晓-暄还可与其协商以房产抵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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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我国夫妻离婚是不分父母财产的,但是如果是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其实在夫妻之间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都是会涉及到相关的夫妻之间的分割的问题的,此时首先是要确定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的界限的,只能分割共同财产。

收养子女如何上户口?

法律顾问律师15分钟前回复:

关于收养子女如何上户口?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后需要到县级以上民政局办理收养证,然后再到收养人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需要按照《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以及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一)在派出所领取入户审批表;(二)填表后到单位(无单位的到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备齐有关证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三)将审批表和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并领取回执;(四)对证明完备、手续齐全的,派出所在20个工作日内将材料报公安分局;(五)等候分局、市局的验证或调查复核通知;(六)收到批准通知后到市局人口管理处办理手续。 如果要对收养孩子上户,应当先带收养的孩子到民政局办理收养证,在到机关办理相应地入户手续。

夫妻分居期间的债务另一方有无责任?

法律顾问律师20分钟前回复:

关于夫妻分居期间的债务另一方有无责任?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夫妻分居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另一方需要承担; 如果属于个人债务,则另一方不需要承担。 而夫妻双方共同签名、夫妻一方事后追认、或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等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后是否可以追究重婚罪

法律顾问律师22分钟前回复:

关于离婚后是否可以追究重婚罪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离婚后是否可以追究重婚罪 夫妻离婚后也可以起诉重婚。 很多时候,夫妻离婚时,不会注意到对方是否有重婚,而是想到离婚后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那么按照刑法规定的五年起诉期限,只要能判断出婚姻中的另一方有重婚,那么离婚后仍然可以起诉对方重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婚姻关系为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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