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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务认定的法律条款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525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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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案情

甲、乙系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甲立借据向其父丙借款50万元,约定提前归还甲、乙按揭银行购房款。甲却将此款转入自己在某证券公司的账户作炒股之用,后炒股全部亏空,没有归还。甲、乙离婚后,丙遂向人民法院起诉甲、乙还款。乙以其根本不知此事和该借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由抗辩。另查明:甲向丙借款时没有明确约定为其个人债务,甲、乙没有实行约定财产制;甲以前向一位朋友借款5万元作购房首付时,甲、乙均在借据上签名确认;按揭银行告知法院,甲、乙无需提前还款;丙知甲、乙收入和生活状况一般。法院判决甲之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甲、乙对丙之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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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即只要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债务,配偶另一方不论是否知道,也不论是否用于家庭,另一方都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除非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第三人知道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

所以,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涉案判决结果并无不当。但很难让人形成内心确信,原因在于上述法律规定值得商榷?理由是:(1)夫或妻一方与债权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何为“明确”?没有法律界定。(2)夫或妻一方未经配偶同意向外负债,谁会“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即便夫或妻想约定,债权人一般也不会同意。(3)夫妻实行约定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但在中国实行约定财产制的家庭又有几何?①夫妻的内部财产约定,第三人如何知晓?(4)完全排斥其他明显不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其他证据情形,具有扩大日常家事代理权之嫌,极易诱发夫或妻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伪造债务,多分财产的道德风险。因此,《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推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方法虽易于操作,但既缺乏生存土壤,又存在天然缺陷,面对复杂的社会现实,明显过于笼统、苛刻,甚至如同虚设,这会给某些居心叵测者可乘之机,离婚当事人伪造债务的诉讼纠纷将层出不穷。

透过本案反映的问题本质,为体现对夫妻独立人格的尊重及其财产权的保护,更考虑对债权人合法权益和交易安全的关照,我国的夫妻共同债务确认制度似应寻求较为公平妥善的处理路径。

相关知识:夫妻债务最新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2018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1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四条本解释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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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我国夫妻离婚分父母财产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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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我国夫妻离婚是不分父母财产的,但是如果是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其实在夫妻之间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都是会涉及到相关的夫妻之间的分割的问题的,此时首先是要确定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的界限的,只能分割共同财产。

收养子女如何上户口?

法律顾问律师31分钟前回复:

关于收养子女如何上户口?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后需要到县级以上民政局办理收养证,然后再到收养人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需要按照《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以及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一)在派出所领取入户审批表;(二)填表后到单位(无单位的到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备齐有关证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三)将审批表和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并领取回执;(四)对证明完备、手续齐全的,派出所在20个工作日内将材料报公安分局;(五)等候分局、市局的验证或调查复核通知;(六)收到批准通知后到市局人口管理处办理手续。 如果要对收养孩子上户,应当先带收养的孩子到民政局办理收养证,在到机关办理相应地入户手续。

夫妻分居期间的债务另一方有无责任?

法律顾问律师36分钟前回复:

关于夫妻分居期间的债务另一方有无责任?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夫妻分居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另一方需要承担; 如果属于个人债务,则另一方不需要承担。 而夫妻双方共同签名、夫妻一方事后追认、或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等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后是否可以追究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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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后是否可以追究重婚罪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离婚后是否可以追究重婚罪 夫妻离婚后也可以起诉重婚。 很多时候,夫妻离婚时,不会注意到对方是否有重婚,而是想到离婚后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那么按照刑法规定的五年起诉期限,只要能判断出婚姻中的另一方有重婚,那么离婚后仍然可以起诉对方重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婚姻关系为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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