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破产法 > 破产清算 > 清算执行 > 破产财产的管理

破产财产的管理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12-25 29029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1225*****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第十章破产财产的管理和分配

华律网

本章论述破产财产的管理和分配问题。破产程序进行的最终目的是通过对破产财产的清理形成可分配财产,以按照债权的不同性质以及各债权人的受清偿顺序和受清偿比例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为了实现公平分配和最大比例分配的目标,需要由专司破产清算事务的清算机构负责对破产财产实施接管、收集、整理等活动。破产清算组的最终任务是对破产财产评估和变卖,并在从变卖所得中优先拨付或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将剩余财产按照法律规定的分配顺序进行分配。

第一节分析了破产财产的管理和变价。在破产案件中,需要对破产财产进行规范的管理。破产管理人应依照法定的管理职责范围和权限,接管、清理、收集、保管和维护破产财产,并对破产财产进行变价,即对破产财产进行价值评估和变卖,以便进行分配。作者分析了在破产财产的管理和变价过程中应注意的各项法律问题。

第二节分析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问题。破产费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案件时收取的案件受理费,以及为全体债权人利益和破产程序的进行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进行中,为全体债权人利益或为破产程序的进行而对破产财团产生的一切请求权。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作者建议对这两者应分别立法调整。本节还论述了破产财产的分配。破产分配是指依据公平原则,将破产财产按各债权人的应受偿顺序和应受偿比例在债权人之间进行分配的清偿程序。破产分配依进行的时间,分为不同的种类。破产分配结束之后,破产程序即告终结。

重点问题

1.清算组对破产财产实施收集的方式。

2.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概念和特征。

3.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各自包括的范围。

4.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拨付与清偿的原则和方法。

5.破产分配的顺序。

第一节破产财产的管理和变价

一、破产财产的管理

(一)破产财产的管理机关

破产财产的管理,是指破产财产的管理人,依照法定的管理职责范围和权限,于破产程序进行中,接管、清理、收集、保管和维护破产财产的一系列活动的统称。破产清算程序进行的最终目的,在于使债务人有限的破产财产公平地分配给破产债权人。而在破产程序进行中,能否对破产财产实施妥善的管理、变价,避免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而使破产财产遭受毁损和灭失,并尽快进行分配,对前述目的的实现就显得至关重要。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特邀律师:
陈龙吟团队律师 四川成都

陈龙吟律师团队成员悉数毕业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法院专业,秉承“专业、高效、规范”的理念,以合伙人带领团队的方式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服务领域涵盖公司法务、合同法务、劳动法务、房地产法务,获得客户的高度认可和业界的肯定。陈龙吟,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学士、川内双一流大学讲师、硕士生导师。刘攀,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翁玉玲,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博士、成都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廖坤,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曹倩,成都理工大学法学学士。详细>>

在线咨询
  • 公司清算,代持股需要承担吗

    2024-04-26107 人看过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公司清算时,股东如果履行了出资责任的,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破产清算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859 人,获好评率 100%

    陈龙吟律师团队成员悉数毕业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法院专业,秉承“专业、高效、规范”的理念,以合伙人带领团队的方式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服务领域涵盖公司法务、合同法务、劳动法务、...

  •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公司清算吗

    2024-04-25180 人看过

    在现实社会中对于股份制公司大家都知道作为公司的股东通过认缴股份的形式获取公司的分红收益的,但是很多时候股东想要将股权转让出去,面对这样的情况,那么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公司是否清算呢?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解答。

  •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转让公司资产是否有效

    2024-04-25171 人看过

    公司因解散进行清算时,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要履行清算职责,维护债权人和公司股东的利益。如果侵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要承担法律责任,那么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转让公司资产有没有效?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 债务和股票的清偿权优先顺序

    2024-04-22185 人看过

    当企业破产清算时,该企业的债权与股权的清偿权优先顺序为一般债务次级债务优先股普通股。一般债务债券通常由地方政府发行,用其税收还本付息。发行此种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往往用于修建高速公路、机场公园等市政设施。关于“债务和股票的清偿权优先顺序”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金融债权遭遇劳动债权:破产分配谁优先

    2024-04-1628762 人看过

    华律网小编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陷入破产,是债权人最大的梦魇。如果债权有担保物的话,还能看到优先受偿的一线曙光,因为物权担保的债权在我国现行破产法中是优先受偿的。然而,

  •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方案有以下内容:清算费用、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税款、公司债务的清偿方案;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分配方案。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执行。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清算方案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陈龙吟律师团队成员悉数毕业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法院专业,秉...

  • 公司清算的程序如下:1、成立清算组、接管公司;2、清理公司财产、接管公司债权债务;3、设立清算账户;4、通知、公告债权人、债权申报和登记;5、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6、执行清算方案,分配财产;7、编制清算报告,并报告确认;8、注销登记。关于公司清算的程序怎样的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关于公司清算分配财产的顺序是怎样的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公司清算的程序是:成立清算组。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登记债权。制定清算方案。确定并实施清算方案。清算报告。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关于公司清算的法定程序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公司清算方案可以由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决定解散公司,组成清算组并制定相关的清算方案;还可能是经过法院确认后,由法院指定人员组成清算组并制定清算方案。关于公司清算方案怎么制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在公司资本资不抵债的时候,公司就会面临破产清算。而且我国的法律规定公司清算的清算组成员是有严格规定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房地产公司清算流程有:在法定期间内成立清算组,通知并且公告债权人,债权人申报债权之后进行登记。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关于房地产公司清算流程有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关于股东红利分配的法律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14分钟前回复:

关于关于股东红利分配的法律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关于股东红利分配的法律规定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享有股息分配权利的相关规定,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之外并无可参考的其他法律条款。 根据《公司法》的具体规定,股息分配的流程可概括为以下步骤: 首先由董事会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计划,接着提交股东会进行内部审核及批准通过。 在分红的过程当中,需要注意遵守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 首先,分配的盈余必须为公司在依法纳税义务之后剩余的净利润; 其次,公司需要从净利润总额中提前提取10%左右作为法定公积金存储;另外,如果公司在过去的财政年度出现了亏损以及法定公积金无法完全弥补亏损的情况下,应当 首先用当期利润填补亏损,然后再提取法定公积金,最后剩余的部分则用于股东的股息分配;以及最后,股东应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进行股息分配(即实际支付给公司的现金比例,而非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出资比例)。 若股东会通过正式决议,还可以在分配股息之前,参照《公司法》第三十四条,从税后净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关于投资者享有的分红权以及优先认购权,《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要求股东只能按照其实际履行(支付)的资金比例获得收益;同时,公司在增发新股时,股东亦享有优先于他人按照其实际支付的资金比例认购新股票的权益。 然而,对于是否按照投资比例来分红或是优先认购股票的决定,全体股东均可以自行协商确定并且签署协议。 此外,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在年度盈利之后,需要提取净利润的10%作为法定公积金的存储。 在公积金累积至公司注册资本的50%或以上以后,可以考虑停止提取。 若法定公积金无法弥补先前年度的亏损,公司应当优先使用当年盈利填充亏损,再进行法定公积金的提取工作。 在完成上述工作之后,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可以根据议程,决定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 完成补充亏损与提取公积金的工作之后,剩下的税务利润如果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分配;若是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照股东所持有得股份份额进行分配,除非章程另有特殊规定。 最后,为了避免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未经严格审查而遗漏掉某个重要环节,导致分配给股东的利润并非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后的剩余部分,法律特别做出强调,股东们需确保,任何违反《公司法》相关规定的行为所导致的股息分配行为,都要及时地将超过规定分配之利润退还公司。 值得特别提醒的是,公司所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得用于股权分红外分配利润。

破产清算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陈龙吟律师团队成员悉数毕业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法院专业,秉承“专业、高效、规范”的...

公司终止的程序

法律顾问律师24分钟前回复:

关于公司终止的程序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公司终止,解散的程序如下: 1、召开股东会,表决通过解散公司的决议; 2、成立清算组; 3、决议通过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通知债权人; 5、确定清算方案后执行; 6、清算完成,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我是舞蹈工作室法人代表,我的合伙人带着我的学员和费用离开了,我该怎么维权权?

张国贵律师35分钟前回复:

你们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个体户?具体怎么回事儿?

如果过了调解书的强制执行的期限,再要钱的话还是只能再次起诉吗

张振律师53分钟前回复:

你好,一般是已经无法再走法律程序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