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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有什么法律效力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6 2051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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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事实婚在我国长期大量存在,在广大农村特别是边远地区,事实婚甚至占当地婚姻总数的百分之六、七十。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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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传统习俗的影响。我国民间流行仪式婚,许多人认为,只要举行了婚礼,亲朋好友认可,就是夫妻了,没有必要再履行法律手续。

(2)婚姻登记不方便。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而我国幅员辽阔,对于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的地区,进行结婚登记有一定困难。

(3)登记制度不健全。比如,有的当事人到了婚姻登记机关,因办事人员不在等原因不能登记。有的擅自提高法定婚龄,使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不能得到实现。

(4)婚姻登记搭车收费。比如有的要收计划生育押金、户口迁移保证金等。

(5)法制宣传不够。人们的法制观念淡薄,对婚姻登记的重要性缺乏认识。有的人不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为逃避国家对婚姻的管理和监督,故意不登记,造成事实婚姻状态。

事实婚姻的效力,历来是法学界争论的重要问题。有的认为,承认事实婚,必然破坏婚姻登记制度,因此,凡不登记结婚的,应一律明确规定为无效婚姻。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前,未办结婚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如同居时或者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如同居时或者起诉时一方或者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1994年10月1日)起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在审议修改民法典时认为,目前不登记“结婚”的人不少,未办理登记的原因很复杂,有的是不符合结婚条件,更多的是符合结婚条件,因收费过高或登记不便利造成的。对没有进行结婚登记的,应区别情况分别处理。对违反结婚实质条件的,民法典已规定为无效婚姻;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只是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一律简单宣布为无效婚姻,对保护妇女的权益不利,应当通过加强法制宣传和完善登记制度等工作,采取补办登记等办法解决。因此,修改后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增加规定:符合本法规定的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这一规定从积极角度重申了办理结婚登记的必要性,那些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结婚条件,举行了结婚仪式或已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应尽早补办登记,以使自己的婚姻行为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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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事审判中对事实婚姻是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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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实婚姻如何认定事实婚姻

    2024-04-231337 人看过

    事实婚姻的认定:事实婚姻指的是男女双方的同居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我国目前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关于事实婚姻如何认定事实婚姻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事实婚姻在法律上是否受到保护

    2024-04-231165 人看过

    事实婚姻在法律上受到保护的。且事实婚姻指的是,当事人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在1994年2月1日以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且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特殊同居关系。关于事实婚姻在法律上是否受到保护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现在的法律离婚后财产是平分的吗

    2024-04-231191 人看过

    一般情况下,夫妻离婚时财产会平分。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协议财产分割事宜:按照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给予经济补偿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关于现在的法律离婚后财产是否平分的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是: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其他条件。关于事实婚姻构成要件是什么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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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实婚姻的认定:事实婚姻指的是男女双方的同居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我国目前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关于事实婚姻如何认定事实婚姻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有如下不同:1、范围不同。合法婚姻包括事实婚姻关系和普通的已登记的婚姻关系;2、概念不同;3、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其他不同之处。关于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有什么不同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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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提出离婚诉讼时,被告未接收到传票,该如何处理?

法律顾问律师29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若在提出离婚诉讼时,被告未接收到传票,该如何处理 若遇到了被送达方长时间音讯全无或者无法通过本章明确列出的其他送达方式进行联系的情况,为了维护司法程序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我们有权利采取公告送达这一合法手段。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明文规定:在送达过程中,如果受送达人不在指定位置,或者利用本章所描述的其他送达方法则仍无法完成送达任务的话,那么就必须启动公告送达了。 从发布公告之日开始计算,满60天后,这个公告就被视作已经成功送达。 如在法院确定的开庭日期之后,被告仍然未出庭应诉,也没有做出任何回应的话,那么法院即可进行缺席审理,且可直接作出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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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在逝世后如何样处理

法律顾问律师29分钟前回复:

关于婚前财产在逝世后如何样处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婚前财产在逝世后,可以按照遗产继承处理,继承方式如下: 一、被继承人和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其协议处理。 二、被继承人生前有立遗嘱或将遗产赠予他人的,按照遗嘱或者遗赠协议处理。 三、无遗赠抚养协议、遗嘱和遗赠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其继承顺序是: 1.配偶、子女、父母; 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法定继承中,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后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合法收养手续怎么办理

法律顾问律师31分钟前回复:

关于合法收养手续怎么办理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收养孩子法律规定的程序有: 1、首先和送养人协商达成一致收养意见; 2、签订收养协议; 3、收养人带齐相关材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登记发给收养证明的,收养关系成立。

夫妻离婚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怎么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34分钟前回复:

关于夫妻离婚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怎么规定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3、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 4、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作出恰当、合理的安排,并达成一致的协议。 5、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做出适当的处理。 6、协议离婚必须合法。

二婚夫妻财产怎么分割?

法律顾问律师35分钟前回复:

关于二婚夫妻财产怎么分割?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二婚夫妻财产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者由人民法院的判决分割。 如果能够确定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人民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一般遵循的是平均分割的基本原则,同时是需要照顾无过错方和女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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