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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起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07 2366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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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对医疗赔偿诉讼时效可能不太了解,相信大家一定想知道医疗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起算,不至于让自己的诉讼请求错过时间,也让自己的权益的到保障,那么请大家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的规定: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医疗过错行为损害的是患者的身体,侵犯其生命健康权,因此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应当适用民法通则第136条的规定的一年诉讼时效。一年诉讼时效从什么时点起算?《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如何判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民法通则司法解释》第168条规定:“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法律毕竟是抽象的,而案件是如此的具体。怎样认定“伤害明显”、“受伤害之日”、“伤害当时未曾发现”以及“伤势确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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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是指侵权行为发生时伤害已经清楚地显露出来,以至于一般人凭借其认识能力就能看到或者感觉到。由此推定受害人在受伤害时就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例如交通事故赔偿就是事故发生之日。有观点认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应是治疗终结之日,这是不符合司法解释文义的,除非最高法院做出扩大解释。只于受害人仍在住院、治疗费用未确定,伤残未鉴定等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如果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受害人存在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并且这种障碍发生在或者持续到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则诉讼时效中止。

“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包括侵权行为发生之时受害人所受伤害尚不明显,事后才确诊以及侵权行为发生后一段时日受害人才受有伤害并经确诊的情形。例如,在输血感染丙肝的案件中,患者提出自己是通过报刊了解到输血与感染丙肝之间的关系,主张以自己了解报刊内容的时间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按上述规定应当以患者诊断出丙肝的时间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因为依据普通常识,被诊断患有某种疾病的患者会询问患这种疾病的原因。

“知道”或“应当知道”应当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权利人知道权利被侵害的事实;其二权利人知道权利被谁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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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医疗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华律网医疗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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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医疗过失纠纷的基本定义

法律顾问律师51分钟前回复:

关于无医疗过失纠纷的基本定义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无医疗过失纠纷的基本定义 关于无医患纠纷,其实质上是医疗意外所造成的纠纷,包括因疾病自然衍变而引发的纠纷以及不可避免的并发症所引起的纠纷, 同时还包括由医疗意外所诱发的一系列纠纷。 ,医疗过失纠纷则是指在诊疗过程中,即便没有明显的诊疗过错,却仍然出现了伤害性后果,例如麻醉意外、手术后的并发症、药物副作用以及病状自然发展所带来的后果等等。 医疗事故的定义则是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由于医生或护士操作不当或者疏忽大意,直接导致患者出现死亡、残疾甚至器官功能障碍等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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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案件的举证责任是否应当颠倒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医疗损害案件的举证责任是否应当颠倒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医疗损害案件的举证责任是否应当颠倒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我过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医疗救护过程中所引发的任何纠纷,都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进行审理和裁决。 其次,在涉及到侵犯知识产权类型的诉讼中,按照如下定制提交相应的举证材料尤为重要:(一)对于新产品制造技术方面的发明专利引发的相关侵权诉讼,负责该产品生产制造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对其产品制造的技术手法与专利技术之间的差异性承担举证责任; (二)对于高度危险作业致他人人身伤害的侵权诉讼案件,加害方应对证明原告诉称的受害人系由恶意行为直接导致伤害事件发生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三)对于因环境污染而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案件,加害方应采取切实行动,就法律所赋予其的免除责任条件及其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必然的关联性提供证据支持; (四)对于建筑物或其它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共置物、悬挂物等出现倒塌、脱落或坠落致使他人遭受损害的侵权诉讼案件,共有权人或管理人都需对自己对于此类事故并无责任这一事实负举证责任; (五)至于饲养动物致使他人受伤的侵权诉讼案件,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者应当针对受害人存在过错或是第三方存在过错的情况承担举证责任; (六)涉及到由于质量问题的产品而导致人员伤亡的侵权诉讼案件,产品的制造者应就法律所规定的免责条件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证据支持; (七)关于因共同危险行为而导致他人受到伤害的侵权诉讼案件,实际进行危险操作的责任人必须就其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必然联系加以证明; 最后,对于由于医疗行为引发的侵权诉讼案件,医疗机构应当就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必然联系且不存在医疗失误进行举证。 对于涉及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有特殊规定的,先参考上述规定后再按各自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食品监管渎职罪既遂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食品监管渎职罪既遂的处罚是怎么样的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食品监管渎职罪既遂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犯食品监管渎职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食品监管渎职罪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要依法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零八条之一 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药品安全事件的; (二)对发现的严重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未按规定查处的; (三)在药品和特殊食品审批审评过程中,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准予许可的; (四)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移交的; (五)有其他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行为的。 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医院无缘无故突然扣除绩效

任浩浴律师2小时前回复:

你好 我们处理过类似的案件 可以把案例发给你看一下

2024年可以先予执行医疗费吗

法律顾问律师2小时前回复:

关于2024年可以先予执行医疗费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1、医疗费是可以先予执行的。 2、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之前,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方当事人向申请一方当事人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或者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付诸执行的一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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