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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的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5 142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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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话也是有效的,因为双方有可能是在结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愿约定的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处理,只要此份财产分割协议完全是双方自愿的,在离婚的时候就应该按照婚内的约定分割财产。如果是婚内强迫签订的话就无效。关于离婚前的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离婚前的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1、离婚前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话,是有效的。

2、因为双方有可能是在结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愿约定的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处理,只要此份财产分割协议完全是双方自愿的,在离婚的时候就应该按照婚内的约定分割财产。

3、如果是婚内强迫签订的话,就无效。

4、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

(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

(5)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如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

(6)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7)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产的,可以先就离婚案件和已经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难以查清的财产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

(8)属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适用正常离婚程序的处理方式;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公民个人肯定都有权利合法处理自己的财产问题的,现在很多男女青年对于婚前或者婚姻内关于财产的相关约定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在婚内所立的财产分割协议,正常情况下应该也是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签字的。如没有明确的证据表明,当初签字的时候,受到对方胁迫或者欺诈,就不能反悔的。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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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诉讼离婚前的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婚前财产分割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诉讼离婚前的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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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离婚如何认定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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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法典规定离婚如何认定共同财产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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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后财产一方死亡财产第一继承人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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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夫妻婚后财产一方死亡财产第一继承人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确定,没有遗嘱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 一方死亡,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先分割出一般作为配偶的财产,剩下的共同财产连同死者的个人财产作为死者的遗产发生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顺序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以下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所继承的份额应当均等,各方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均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子女抚养费用的适宜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顾问律师21分钟前回复:

关于子女抚养费用的适宜标准是怎样的?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子女抚养费用的适宜标准是怎样的 尊敬的同事们,关于未成年人抚养费用方面,并未设有固有的标准值,我们应当全面剖析父(母)双方所具备的经济承受力,以及孩子现有状况与当地居住环境的整体迈向,来具体制定抚养费用的金额。 当某方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时,抚养费用可视情况给予每月收入的20%-30%; 若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话,则应参照上年度的全年总收入或同业平均收入的20%-30%为基准进行计算。

在女儿步入婚姻殿堂之后,她有责任赡养自己的父母吗?

法律顾问律师22分钟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在女儿步入婚姻殿堂之后,她有责任赡养自己的父母吗 依据我国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之定,已婚女儿在亲生父母需要照顾时理应承担起相应责任,履行对父母亲的抚养义务; 而年满18岁的成年子女,不论是亲生的还是与自己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或养父母等,同样负有相同的义务。 同时,按照国内相关法律条款的明确阐述,有抚养义务者亦享有继承权。

离婚是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法律顾问律师25分钟前回复:

关于离婚是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夫妻双方打算离婚的,如果双方不在结婚登记地居住,有如下几种情况: 第一,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第二,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该城市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 第三,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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