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 · 办事直通车

您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办事直通车 > 生育服务 > 收养

哪些收养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1-14 7389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并不是所有的收养行为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有的收养行为是违法的,那么哪些收养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华律网

收养行为视一种民事行为。收养行为需符合我国民法通则对民事法律行为所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等。根据我国《收养法》第25条的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和本法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法律效力。”

一、违反《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这一规定是对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的一般性规定。

所有民事行为均必须首先同时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上述三个条件才能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收养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范畴,所以它也必须符合作为民事基本法的民法通则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生效要件的规定,违反者不发生收养的法律效力:

1、收养关系当事人不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收养行为无效。

要求行为人具有与其从事的民事行为相当的民事行为能力,是对民事主体资格的要求。无论何种民事法律行为,都是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基础的,并且以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为目的。因此行为人必须具备正确理解自己行为性质和后果,具备独立地表达自己意思的能力。收养行为旨在建立重要的父母子女关系,所以作为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收养人必须是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果收养人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能独立表达自己的意思以及理解其行为的法律后果,收养行为是无从谈起的。

应当注意的是,由于在收养关系中,被收养人多为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他们都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无行为能力人,所以其作为收养关系的当事人,必须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其从事收养行为,而作为被收养人法定代表人的民事主体,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否则,从事的收养行为将不具有法律效力。

2、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收养行为无效。

民法上的意思表示,就是当事人把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民事义务的内在愿望表示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特征。意思表示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进行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在意思或者内在意志;二是须将这种内在的意思表示出来。

在收养行为中,所谓意思表示真实,就是收养行为必须出于当事人的自愿、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如果收养关系的当事人并没有真正通过收养关系建立父母子女关系的内在意思,而是试图通过收养而达到其他不法的目的;或者通过收养来规避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或者当事人表示出来的收养的意思不是出于当事人的自愿,而是被欺诈、胁迫的结果等。只要具有这些情形,就说明当事人从事收养的民事行为的意思表示是不真实的,由此而形成的收养关系不具备法律效力。

3、违背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收养行为无效。

这里所指法律,是广义上的法律,不仅包括收养法,还包括国家颁布的各种法律、法规。所谓社会公共利益就是社会共同的利益,如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等。保护和调整社会公共利益是法律和政策的共同任务,我国的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是一致的。

收养行为是当事人之间设定亲属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行为,这种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利益和义务不能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否则,就不能赋予其法律效力。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收养行为不违反法律,是指其行为不应当违反法律的强制性的规定,要求当事人的行为内容不违法、行为的动机目的不违法以及行为的方式不违法。

二、违反收养法的收养行为无效违反收养法的收养行为,是指违反收养法规定的原则、实质要件和程序的行为。

1、违反收养法基本原则的收养行为无效。

违反收养法的原则,是指违反收养法规定的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的原则,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的原则以及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的原则。这些原则都是收养法的基本宗旨,如果收养行为违反这些原则,当然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2、违反收养法规定的实质要件的收养行为无效。

收养行为成立的实质性要件,是指收养法规定的关于收养人、送养人以及被收养人的资格条件。我国收养法对于收养人、送养人以及被收养人的资格条件均作了严格的规定,除某些特殊的收养行为根据收养法另有的明确规定可以不受某些条件的限制外,一切收养行为均须遵守这些条件,收养行为一旦违反这些实质性条件的规定,就不发生法律效力。

3、违反收养法规定的程序要件的收养行为无效。

收养行为成立的程序性要件,是指收养法规定的成立收养行为必须进行的程序要求,主要是指收养登记的有关规定。根据新修改的收养法的规定,收养行为必须经过民政部门的登记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即使当事人根据收养法规定的原则和实质性的条件要求,达成了成立收养关系的协议,而且符合民法通则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条件的一般性规定,只要未经过民政部门的登记,合法的收养关系就尚未成立。

政府主管部门的登记可以增加收养关系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预防、减少纠纷,所以收养法对于登记成立的规定是合理而必要的,世界各国对于收养行为均采取登记成立的原则。

华律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华律网婚姻家庭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看完还有疑惑?27万注册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立即咨询
6126位用户正在咨询
推荐律师:成都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延伸阅读:
外国人收养中国人子女收养协议范本
最新收养法的司法解释
有关收养孩子条件和手续是什么 收养协议书怎么写
特邀律师:
沈辉律师 四川成都

婚姻领域专家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代理了数百件婚姻继承案件详细>>

在线咨询
  • 广东放宽收养子女条件

    2022-12-3130489

    民政部于今年5月25日发布了《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和《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更多关于广东放宽收养子女条件的法律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 怎样办理收养手续

    2022-12-2430390

    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领养孩子需办理以下手续:......更多关于怎样办理收养手续的法律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 涉外收养如何办理

    2022-12-2230641

    义乌的张小姐来电咨询:“我的朋友John是美国出生的美籍华人,在美国已与一美国人结婚。目前,他已有两......更多关于涉外收养如何办理的法律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 收养人能否收养成年子女?

    2022-12-1930515

    在收养立法中关于能否收养成年人的问题,我国理论界对此争议很大。一种意见认为,收养成年人弊多利少,不应允许。收养成年人的动机复杂,历史上发生办理收养成年人的风潮,都是伴随着进城、招工、顶岗、“农转非”、出国等政策的执行出现的,使一些人钻了政策的空子。这些收养的动机不纯,别有所图,一旦达到目的,由收养形成的家庭极易解体。持这种意见的人认为,某些为了赡养老人的成年人赡养可以通过遗赠抚养协议解决。

  • 外国收养人的年龄有没有限制

    2022-01-0530494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收养人必须年满30周岁,这是对收养人年龄的最低限制。因此,外国收养人在向中国......更多关于外国收养人的年龄有没有限制的法律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 保证书怎么写

    2022-06-08

    华律保证书怎么写专题,为您提供出轨保证书范本,通用保证书范本,安全保证书范本,承诺保证书范本,犯错保证书范本,复婚保证书范本等精选10篇合同范本模板供大家下载使用。

  • 遗书怎么写

    2022-06-09

    华律遗书怎么写专题,为您提供遗书怎么写,各类型遗书范本,简单财产遗书范本,律师整理的遗书范本等不同类型的收条格式及模板,精选10篇合同范本模板供大家下载使用。

  • 离婚证

    2019-05-07

    在我国,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通过法律程序终止婚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是直接可以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如果是诉讼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最终都是需要获得离婚证的,这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一般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颁发。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离婚证的相关知识。

  • 小孩出生证

    2019-05-25

    相信大家对于小孩的出生证明并不会觉得陌生,因为这是每个孩子出生所必须要办理的证件,出生证是证明合法生育的有效证件,它是由医院所开具的,里面记载了一些绝对必要的事项。同时对于出生证丢失了的话是可以进行补办的,那么出生证怎么办理呢?办理出生证需要什么材料呢?出生证遗失怎么补办呢?下面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总结了相关的知识供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 生育保险报销

    2019-07-22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包括男职工,都应当参加生育保险。下面华律网小编将为大家介绍生育保险报销的相关知识。

办事直通车
  • 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的时候,一般是到被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县一级民政部门办理。但有些时候是从福利院、孤儿院收养孩子的,这个时候办理收养登记的登记机关就是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当然有些时候也是可以去县一级的民政机关办理收养登记。关于“办理收养登记的登记机关是哪个”的问题,接下来跟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一、办理收养登记的登记机关是哪个收养孤儿应当履行一系列的手续...

  • 很多的小孩子是很可怜的,因为他们从小就因为各种原因没有父母了。很多人想要收养这些孩子。其实收养这一法律行为的目的在于使没有父母子女关系的人们之间产生拟制的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其中成都市领养小孩需要什么条件也是人们着重关注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

  • 阅读完以下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一、孤儿院领养条件及需要多少钱条件符合不用交钱。收养福利院孩子的程序: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2、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3、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情况的证明。4、收养人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收养人无犯罪记录证明。5、收养人常住户...

  • 办理收养登记的时候不同身份的人需要提供的材料不一样,以收养人为例,此时需要提供的材料就包括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证明。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贴照片。4、收养人所在的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5、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合影照片,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个人照片...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三条规定: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八条和第一千一百条第一款规定的限制。下面跟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一、办理继子女收养的条件有哪些《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三条规定: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

  • 对于未办理收养手续,应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否则将会面临起诉。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下面跟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一、未办理收养手续如何解除收养关系呢对于未办理收养手续,应该...

  • 领养老公私生子办理手续: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关于“领养老公私生子怎么办理手续”的问题,接下来华律网小编为你解答。一、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一)收养人的居民户...

  • 对于未办理收养手续,应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否则将会面临起诉。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关于“未办理收养手续如何解除收养关系”的问题,接下来跟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一、未办理收...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