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由于老家习俗中,对办酒仪式看得比较重。于是在还没领证的情况下,男方开始筹备酒席。2014年5月底,双方在滨江一家大型酒店办了酒,4000元左右一桌的酒席订了16桌,现场很热闹。
为了这事,双方连派出所都进了好几次,还没有解决。今年初,小夏将小顾告上法庭,以财产受侵害为由,要求小顾赔偿损失4万元。
小夏认为,他们家为了准备结婚以及结婚旅行,支出少说有40万,说不结就不结是不是早有预谋来骗钱。但小顾又说,先不领证双方早有共识,因为小顾想在西湖区买个学区房,暂不领证可享受买房的优惠政策。
庭前,调解员小钱耐心劝导,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立下协议:小夏将小顾的陪嫁金器一盒、名贵戒指一只返还,小顾则将某品牌的钻石戒指一枚返还给小夏并赔偿3万元。
婚礼上悔婚要退彩礼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在以下几种特殊情况下,即双方未曾取得合法的结婚登记手续;双方领取了结婚证,但未能同居共处;婚前支付的彩礼已经使支付方处于生活困境等异常情况时,司法机构应当积极支持退还彩礼的诉求。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深入系统的学习、研究了现行婚姻继承领域方面法律、法规,代理了大量的婚姻继承案件,如婚前法律咨询、指导;...
当双方成功缔结婚姻关系并达成既定目标后,该项赠予行为依然具备效力,且订婚礼金将归属于承受赠与人。尽管这笔款项是在婚后才获得的,但是由于其赠予性质的本质,换言之,便是有着实质性的约定,因此彩礼并不属于夫妻的共有财产。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是双方当事人尚未按照法律程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其次是尽管双方当事人依照法律程序完成了结婚手续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并未能真正共度时光;最后一种状况则是订婚期间所给予对方的财物导致了赠予方自身生活的贫困化。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在大多数情况下,若彩礼是在婚后接受赠与,那么往往可以将其划分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反之,倘若赠送时已经明确告知这份礼物仅归属于女性个人所有,或者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特殊约定因素,那么此部分彩礼便无法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应认定其仅仅作为妻子个人的私有财产。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1)夫妻双方虽已完成婚姻登记手续,但实际上未能共同生活;(2)男方于缔婚之前向女方交付彩礼,因而导致日常生活陷入困境。唯有在以上两种特定情境下,女方才有义务、有责任归还男方所赠与的彩礼财物。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离婚时能够要求对方返还彩礼,但是需要在一定的情形才能要求对方退换彩礼。法律规定了退还彩礼的情形,分别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后男方可以找女方退还彩礼。关于离婚时是否能要求对方返还彩礼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沈辉律师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沈辉律师自执业以来,专...
婚前用彩礼开店离婚店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如果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关于婚前用彩礼开店离婚店怎么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般情况下,夫妻离婚,女方是不需要退还彩礼的。但是有两种情形,离婚后需要返还彩礼。关于夫妻离婚结婚时的彩礼钱是否要返还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离婚后的彩礼一般不需要返还。法院也会考虑结婚时间的长短酌情考虑是否退还部分彩礼。彩礼离婚返还多少没有统一规定,要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裁判。关于离婚彩礼是否该返还,返还的话返还多少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审判实践中彩礼的认定:彩礼是指男方送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关于审判实践中彩礼的认定和处理为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登记于首付款方名下的,共同还贷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关于婚后还贷部分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如果夫妻双方属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或者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情形的,离婚时,一方可以主张另一方返还彩礼。关于夫妻离婚彩礼怎么办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