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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采购协议怎么写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12-06 24036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1206*****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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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材的采购工作可谓是医疗机构日常医疗服务活动中的重中之重。那么,规范准确的医疗器械采购协议该怎么写呢?详情请见下文小编为大家提供的范本。

医疗器材采购协议

华律网

编号:号

采购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根据《民法典》,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甲方向乙方订购医疗器材。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特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协议物质

1、乙方负责向甲方供应附件中所列器材。

2、具体数量以甲方计划通知为准。本协议执行期间,若乙方供应给甲方附件以外的医疗器械,供应价格应为市场最低售价。乙方负责运输、装卸及退换货等费用。

二、质量标准

乙方提供的器材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及国家质量标准。并提供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经营许可证。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接甲方通知。

2、乙方交货地点:运输及卸车至甲方指定地点:。

3、协议履行地:甲方所在地。

四、验收

1、甲方根据医疗器材管理条例及产品质量标准查验时,发现医疗器材不符合一,二,三类质量标准,可拒收该批器材。

2、甲方根据采购计划查验时,发现器材的数量、品牌和规格与计划不一致、无有效期或近有效期及过效期,可拒收该批器材。

五、付款方式

甲方在货到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合格发票后个工作日内以方式支付货款。如付款金额达元以上(含元)则以银行承兑方式支付货款。

六、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

2、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协议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的执行问题。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协议金额的每日的违约金。

3、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采购计划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4、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全额赔偿。

5、如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到货时已过有效期或已到有效期的,乙方应无偿为甲方更换同产品新货。

八、争议的解决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1、本协议共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采购单位(甲方):供货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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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赔偿的情形

法律顾问律师15分钟前回复:

关于医疗纠纷赔偿的情形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医疗纠纷赔偿依据: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 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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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的确定因素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确定因素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一、交通事故伤残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依据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受害人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依据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害的手段等因素确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侵犯姓名权赔偿多少钱 侵犯姓名权进行赔偿一般是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一般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以下十种情况不属医疗事故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以下十种情况不属医疗事故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这10种情况是: 一、虽有诊疗护理过错或者不足,但未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二、在诊疗过程中由于病情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的难以预料或者在预料之中但难以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三、在诊疗过程中发生的难以避免的并发症的; 四、在正常的技术操作过程中发生的难以避免的诊疗意外的; 五、现有医学科学校术无法预料、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六、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无法按照常规采取的急救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七、非精神病患者在诊疗期间自杀、自残导致死亡、伤残的; 八、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的不良后果的; 九、因患者或者患者一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何种情况,可以判定为劣药

法律顾问律师2小时前回复:

关于根据何种情况,可以判定为劣药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根据何种情况,可以判定为劣药 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均可被认定为劣质药物: 1.其成分含量未能达到国家药品质量标准要求的药品; 2.曾遭受污染影响品质的药品; 3.药品标签未标注或擅自修改有效期的; 4.药品标签未详尽注明或擅自变更生产批次号的; 5.超过有效期限范围的药品; 6.未经许可私自在药品中加入防腐剂和辅料等材料的。

简述医疗事故中儿童死亡赔偿标准

法律顾问律师3小时前回复:

关于简述医疗事故中儿童死亡赔偿标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医疗事故儿童死亡赔偿标准是: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除此之外,还应当赔偿必要的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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