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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2-12-23 31940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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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是怎样判别的?相关部门是怎样进行划分?在此小编将会为大家详细带来其中相关的知识进行解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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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始终是诉讼法律关系主体。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人民法院同一切诉讼参与人之间存在的一种社会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人民法院始终是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一方,而且处于主导地位。因为只有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任何一个民事案件,从受理到审判、执行的整个诉讼过程中,都是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之下进行的。没有人民法院作为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一方,也就没有民事诉讼活动发生,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也不能形成。一、医疗行为的性质

医院、卫生院(室、所)、门诊部、诊所、医疗(务)室、疾控中心、体检中心(站)、疗养院、急救站等领取医疗执业经营执照,合法开展医疗活动的机构(为行文方便,下文中统称为“医疗机构”,下同)为就诊人提供的医疗行为是不是服务行为?医疗机构与就诊人之间究竟建立的是什么法律关系?一直以来,备受法学界、医学界、社会有识之士的普遍关注。特别是在国务院出台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后的那一段时间,医疗机构甚至大喊自己才是真正的弱者。不管站在哪种角度分析医疗行为的性质,并根据自己的分析对医疗服务进行界定,不是说没有道理,但是否能反映医疗服务行为的本质属性才是检验的唯一标准。笔者认为,医疗行为的本质是医疗机构为就诊人提供的医疗服务,应该从医疗服务的本质入手来分析双方产生的法律关系。

首先,要考评行为的性质。医疗行为是以医师的诊治、护士的护理为形式或载体的,医师(护士)依据诊疗(护理)规程,根据所掌握的医学知识、医疗经验、医疗设备辅助诊断,对就诊人作出是否健康的评判、提供健康能否恢复或程度的服务,如实记录病情和诊疗过程等是服务中对行为是否履行义务的证据。这一系列行为的法律性质是什么呢?就诊人如实陈述就医目的,疾病症状,病史,因诊疗需要确认治疗方案,交纳诊疗费用的行为又是什么呢?都是在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二,双方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双方的约定完整地履行自己的义务。

其三,任何一方不履行自己的义务或履行不当,对产生的损害后果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四,就诊人的身体健康的维护是合同的内容和医疗服务要达到的目的,通过医疗服务形成对健康权、身体完整权、生命权的维护。

其五,医疗行为是针对特定的就诊人作出的,行为产生的依据是基于就诊人的委托,对行为约束的根源不是法律规定,法律规定是对行为履行是否适当的评判体系。通过以上分析,由此可知就诊人与医疗机构就医疗服务建立的是民事法律关系,而且具有双务的民法典律特征。因医疗与人们的健康关系太密切,国家对医疗服务中医疗机构的义务有成文的规范体系,对医疗机构和就诊人的义务也有比较明确的规定。所以,对人们正确认识医疗服务是民法典律关系的性质带来了负面影响,甚至有很多人把医疗服务的行为不认为是合同关系,对医疗纠纷的公平、正确处理也造成了一定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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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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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的确定因素

法律顾问律师26分钟前回复: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确定因素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一、交通事故伤残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依据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受害人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依据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害的手段等因素确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侵犯姓名权赔偿多少钱 侵犯姓名权进行赔偿一般是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一般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医疗事故责任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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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十种情况不属医疗事故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以下十种情况不属医疗事故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这10种情况是: 一、虽有诊疗护理过错或者不足,但未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二、在诊疗过程中由于病情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的难以预料或者在预料之中但难以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三、在诊疗过程中发生的难以避免的并发症的; 四、在正常的技术操作过程中发生的难以避免的诊疗意外的; 五、现有医学科学校术无法预料、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六、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无法按照常规采取的急救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七、非精神病患者在诊疗期间自杀、自残导致死亡、伤残的; 八、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的不良后果的; 九、因患者或者患者一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何种情况,可以判定为劣药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根据何种情况,可以判定为劣药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根据何种情况,可以判定为劣药 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均可被认定为劣质药物: 1.其成分含量未能达到国家药品质量标准要求的药品; 2.曾遭受污染影响品质的药品; 3.药品标签未标注或擅自修改有效期的; 4.药品标签未详尽注明或擅自变更生产批次号的; 5.超过有效期限范围的药品; 6.未经许可私自在药品中加入防腐剂和辅料等材料的。

简述医疗事故中儿童死亡赔偿标准

法律顾问律师3小时前回复:

关于简述医疗事故中儿童死亡赔偿标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医疗事故儿童死亡赔偿标准是: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除此之外,还应当赔偿必要的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请问医院住院预付款能退吗?

法律顾问律师3小时前回复:

关于请问医院住院预付款能退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医院住院预付款一般可以退。 根据法律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五十三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 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温馨提示】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遇到的法律纠纷点与需求点,华律平台专业律师将为你1对1解答,给你详细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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