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没有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债权人无权要求债务人支付利息。借款合同双方当事在签订合同时,如果没有对借贷利息做出约定的情况下,利息纠纷应该如何解决呢?
2013年7月1日,黄三向李二借款50万元整,约定2014年10月1日归还,但未约定利息,至起诉日止黄三只归还李二40万元,尚欠10万元未予归还,李二多次催要无果,故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于归还原告借款10万元,并支付自2014年10月2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尽量与债务人协商,约定利息的计算方式、支付方式,并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债权人不能要求债务人支付利息;
债务人如果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其承担逾期后的利息。对利息没有约定的,一般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
如果您需要进入诉讼流程为自己维权,我们将推荐专业的律师为您服务
融资借款
13811139863
融资借款
17717860206
融资借款
13829379277
融资借款
13751467459
注:如果以上文章还没有解决您的问题,或者您需要了解更多具体的内容,请点击“我要咨询”,律师将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