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不用愁!27万知名律师任你选
不懂法律不用怕 法律法规随手查 学会自我维权!

在线律师

免费法律咨询

您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一对一咨询 > 薛秀华律师

薛我在辽宁朝阳区有一套房子,当时写的是我跟我前夫的名字我可以起诉吗?

薛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辽宁朝阳区有一套房子,当时写的是我跟我前夫的名字,离婚时说房子归前夫,当时他要补偿我六万元,现在这个钱他不给我,我可以起诉吗

156****6065 黑龙江-齐齐哈尔 婚姻家庭 2024-04-01 20:02 举报

咨询对话

薛秀华律师

可以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律师解答内容比较简练。 如果未能解决你的疑惑,请继续咨询我并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大家都在问的婚姻家庭问题

  • 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房产事宜,父母参与出资援助时,需视具体情况加以判断。通常而言,这种贡献被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行为,因此,该房产将被界定为共同所有的资产。然而,如有确切证据证明该笔出资系用于对某一方子女的特定赠予,且该房产仅以该子女之名义进行了登记注册,那么此房产在法律层面上应归属于这位子女私人拥有,而非作为夫妻共有财产来处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协商,协商不了起诉

  • 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 您好

  • 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热门律师推荐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