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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的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最近几年经常地发生,许多人不知道医疗纠纷解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接下来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了医疗纠纷的法律依据,医疗纠纷的界定...等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目录

  • 1医疗纠纷处理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医疗纠纷处理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都有相关规定。下面华律网小编为你讲解这方面知识。

    一、医疗纠纷处理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十七条起到最后的那些法律条款。这些条款告诉您如果出现医疗纠纷以后,应该怎么索赔,有哪些费用可以索赔。如:第二十条,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是,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2、最后有两个注意点:一是我国有一个《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但由于立法的原因,这个条例对医疗事故的赔偿,还不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赔偿。因此,索赔时应注意避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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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医疗纠纷的维权途径有哪些

    在目前社会来说,医患之间的关系还是较为紧张,为了避免双方发生过于激烈的纷争,我们建议在发生医疗事故时,无论是受害者还是医疗机构都要妥善解决,那么,医疗纠纷的维权途径有哪些?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医疗纠纷的维权途径有哪些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6条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时,有三条解决途径可供选择:

    一是医患双方协商解决;

    二是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

    三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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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引起医疗纠纷诉讼常见的情况有哪些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越来越多的医疗纠纷法律问题也逐渐浮现,人们的法律维权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对于引起医疗纠纷诉讼常见的情况有哪些这一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如下知识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引起医疗纠纷诉讼常见的情况有哪些

    随着我国法制的逐步完善,人们对诉讼的认知观念的转变,近些年,医疗纠纷诉诸法律有明显的上升之势。医疗纠纷导致诉讼常见的原因有:

    一、误解性医疗纠纷

    因患者及其家属对医学认知及专业知识局限,或医务人员的解释态度等导致他们认为该医疗后果并非政党后果,而发生的纠纷,此种情况下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并无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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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医疗纠纷处理法律依据

    人都会生病,生病就会依靠医生进行帮助,但还是有些时候我们如果出现了一定病情的恶化如果有不理解医生的话就会出现医疗纠纷,那么关于医疗纠纷我们如果要进行处理的话就必须要知道一定的法律知识,下面就有华律网小编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医疗纠纷有哪些法律依据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疗纠纷处理法律依据有哪些

    1、首先是《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主要注意的点有:(1)、医务人员过错,必须向医院追讨赔偿;(2)、医疗机构有三项免责事由(患者不配合、抢救生命垂危已经尽力、当时医疗水平所限)。

    2、其次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十七条起到最后的那些法律条款。这些条款告诉您如果出现医疗纠纷以后,应该怎么索赔,有哪些费用可以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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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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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医疗过失纠纷的基本定义 2024-04-27

    关于无医疗过失纠纷的基本定义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无医疗过失纠纷的基本定义 关于无医患纠纷,其实质上是医疗意外所造成的纠纷,包括因疾病自然衍变而引发的纠纷以及不可避免的并发症所引起的纠纷, 同时还包括由医疗意外所诱发的一系列纠纷。 ,医疗过失纠纷则是指在诊疗过程中,即便没有明显的诊疗过错,却仍然出现了伤害性后果,例如麻醉意外、手术后的并发症、药物副作用以及病状自然发展所带来的后果等等。 医疗事故的定义则是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由于医生或护士操作不当或者疏忽大意,直接导致患者出现死亡、残疾甚至器官功能障碍等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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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损害案件的举证责任是否应当颠倒 2024-04-27

    关于医疗损害案件的举证责任是否应当颠倒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医疗损害案件的举证责任是否应当颠倒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我过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医疗救护过程中所引发的任何纠纷,都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进行审理和裁决。 其次,在涉及到侵犯知识产权类型的诉讼中,按照如下定制提交相应的举证材料尤为重要:(一)对于新产品制造技术方面的发明专利引发的相关侵权诉讼,负责该产品生产制造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对其产品制造的技术手法与专利技术之间的差异性承担举证责任; (二)对于高度危险作业致他人人身伤害的侵权诉讼案件,加害方应对证明原告诉称的受害人系由恶意行为直接导致伤害事件发生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三)对于因环境污染而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案件,加害方应采取切实行动,就法律所赋予其的免除责任条件及其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必然的关联性提供证据支持; (四)对于建筑物或其它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共置物、悬挂物等出现倒塌、脱落或坠落致使他人遭受损害的侵权诉讼案件,共有权人或管理人都需对自己对于此类事故并无责任这一事实负举证责任; (五)至于饲养动物致使他人受伤的侵权诉讼案件,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者应当针对受害人存在过错或是第三方存在过错的情况承担举证责任; (六)涉及到由于质量问题的产品而导致人员伤亡的侵权诉讼案件,产品的制造者应就法律所规定的免责条件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证据支持; (七)关于因共同危险行为而导致他人受到伤害的侵权诉讼案件,实际进行危险操作的责任人必须就其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必然联系加以证明; 最后,对于由于医疗行为引发的侵权诉讼案件,医疗机构应当就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必然联系且不存在医疗失误进行举证。 对于涉及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有特殊规定的,先参考上述规定后再按各自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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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品监管渎职罪既遂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2024-04-27

    关于食品监管渎职罪既遂的处罚是怎么样的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食品监管渎职罪既遂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犯食品监管渎职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食品监管渎职罪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要依法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零八条之一 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药品安全事件的; (二)对发现的严重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未按规定查处的; (三)在药品和特殊食品审批审评过程中,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准予许可的; (四)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移交的; (五)有其他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行为的。 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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