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在下班买菜受伤算工伤吗?上下班途中遇到意外伤害能否获取工伤赔偿呢?欢迎大家阅读本专题了解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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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广受社会关注的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明确了四种认定情形: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近期“职工在下班途中买菜出意外算工伤”成为市民关注和讨论的热点。“网上的标题,让大部分人都误读了。”余*勤称,新规最大的亮点在于“合理时间”、“合理路线”,而不能简单理解为“职工在下班途中买菜出意外都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工伤。
今年9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规定,上下班途中认定工伤的,须符合三个前提条件: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和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或者
【案例】
张-启坐公交车下班,中途下车买菜,在买完菜刚出菜市场门口就被一辆私家车撞伤。张-启主张自己是工伤,要求单位申报工伤并享受工伤待遇。但所在单位却不同意对其申报工伤,张-启便自已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调查后认定张-启下班途中买菜被撞伤的情况应当认定工伤。但张-启单位不服,认为张-启在下班回家时中途下车。其买菜的地点不应认定是上下班途中,所以即使受到事故伤害也不应认定工伤。
【律师解答】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吗 2024-04-18
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是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当然双方经过协商一致,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
劳动者在试用期发生病假、产假、婚丧假等合理假期的情况,造成用人单位无法进行完整考察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发生暂时停业等情况,劳动者无法清晰了解用人单位,无法判断是否需继续在单位留任,那么此时,双方可以依据“双方书面协商一致”进行变更试用期的约定。
法律对试用期的长短具有上限的规定,因此即使是合理延长,延长后的总时间也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详情]
员工违法能否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024-04-18
关于员工违法能否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员工违法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详情]
毕节电话咨询怎么收费 2024-04-18
关于毕节电话咨询怎么收费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法律咨询的费用会根据咨询的具体内容和律师的收费标准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律师会按照咨询时长或案件复杂程度来计费。
您可以通过电话、网络或面对面等方式咨询律师,并了解他们的收费标准和方式。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我可以帮助您预约专业律师。[详情]
怀孕期公司解散了如何赔偿 2024-04-18
关于怀孕期公司解散了如何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怀孕期公司解散了,公司需要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女职工从孕期开始,到产期,直至哺乳期结束之前,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将其解聘。
但是公司解散,属于《劳动合同法》法定的终止事由,员工的劳动合同终止,也包含孕期职工,单位支付职工补偿金。
如果该企业已为职工投生育保险,女职工生育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应依据《生育保险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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