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的一种助学贷款。它可以帮助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支付在校学费、住宿费。那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其贷款额度和申报程序又是怎样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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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及其家长(法定监护人)之一组成生源地贷款共同借款人。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支持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一、申报材料
(一)贷款证明材料
1.2009年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2.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二)身份证明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报程序
欠债300多不还诉讼时效是多久 2024-04-30
关于欠债300多不还诉讼时效是多久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欠条的诉讼时效是3年,但最长不能超过20年,否则法院不予保护。
欠条的诉讼时效,一般自还款期限届满后开始计算。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详情]
欠债7000多3年了不还如何处理 2024-04-30
关于欠债7000多3年了不还如何处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一、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合法的解决。
1、对方有财产的,提供财产线索,通过诉讼,申请财产保全,然后申请强制执行。
2、对方确实没有财产,但是可以通过诉讼明确债务关系,待对方有钱时,及时追讨。
追讨不到,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最后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如果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会丧失申诉权。
二、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主要程序如下:
1、持有效的欠款凭证如:借条、欠条、合同、转账凭证等,到欠款人或者借款地的法院起诉,如果借款合同约定了管辖法院的,到约定的法院起诉。
2、申请保全财产,为了避免欠款人转移财产,可以在立案后尽快申请财产保全。
如果不知道对方有没有财产,可以申请法院到银行或房管局查询,但须注意的是申请财产保全须向法院提供担保。
3、法律诉讼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举证、开庭等,双方展开法庭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或者调解,调解是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进行。
4、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并不是必须的,如果在上一阶段,双方达成调解,并已经履行完毕,法律程序就结束了,如果在作出判决或调解书之后,对方不按照判决或调解书支付欠款,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详情]
饲料款欠条有效期多长时间 2024-04-30
关于饲料款欠条有效期多长时间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饲料款欠条本身的有效期是永久的,但是该欠款纠纷会有诉讼时效的限制,按照规定该诉讼时效是三年,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不再保护。
权利人应当注意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因为如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了,义务人就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详情]
债务纠纷判决后可以上诉吗 2024-04-30
关于债务纠纷判决后可以上诉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债权能进行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同时取得与主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债权转让有三种例外情形的不能转让,如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根据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约定不得转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