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法律专题

您的位置:华律网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 > 诉讼离婚 > 诉讼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刑法罪名库 最新刑法罪名大全解释 一览
诉讼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诉讼离婚需要哪些材料?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有哪些,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有过错方要求离婚有何不利,法定离婚条件有什么?婚姻登记机关不办离婚登记的情形,离婚判决生效的过程是什么?

目录

  • 1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有哪些,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依照我国现行《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对于可撤销婚姻只规定了一种情形:

    即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其中,对该条中的“胁迫”一词,如何理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2月所做的司法解释中,将“胁迫”定义为: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根据法律以及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而且也只能是本人,向法院或者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婚姻请求的,应当在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在恢复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同时,权利人应当注意的是:该时间期限的规定,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有关规定。

    婚姻一旦被撤销,则自始无效,这方面的规定与无效婚姻发生的后果是相同的,而且二者都是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

    阅读全文

  • 2有过错方要求离婚有何不利,法定离婚条件有什么?

    一、有过错方要求离婚有何不利

    如果双方确实矛盾无法调和,或一方坚持要求离婚,则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

    1、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无过错方一定的照顾。

    2、无过错方也可以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提出赔偿要求,具体的数额则要根据无过错方的损害程度(包括精神损害)双方的经济状况、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

    二、法定离婚条件有什么

    法定的离婚条件基本上有三种类型:

    1、过错原则,即以可以归责于配偶一方的妨碍婚姻存在的原因作为离婚的法定条件。在配偶一方提出并证明对方有足以妨碍婚姻的过错时,才准予离婚。无过错方具有离婚的请求权。有过错方则不能以自己的过错行为而主张离

    阅读全文

最近更新:2022-08-09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相关专题
我有疑问咨询律师专业律师解答
  • 夫妻分居两年的证据证明方法有哪些? 2024-05-04

    关于夫妻分居两年的证据证明方法有哪些?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夫妻分居两年的证据证明方法有哪些 提供一份详细说明其中一方长期居于外地的租房合约,以及由合租双方签署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此外,双方之间往来书信、电子邮件等皆可作为恋情破裂且处于分居状态的证据。 或者,向对方发出书面分居申明的函件也是有效的佐证材料,同样可以作为附件。 此外,如有人证证实夫妇双方已经开始分居生活,例如双方均熟悉的亲朋好友亦可作为指认凭据。
    [详情]

  • 抚顺改造房屋可以怎样算补偿 2024-05-04

    关于抚顺改造房屋可以怎样算补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拆迁怎样补偿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 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1、市场评估价。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二、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 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 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1、异地安置。 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2、回迁安置。 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附:目前我国各大城市在拆迁补偿上都有设定人均最低面积,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积为22㎡,所以拆迁安置。 三、结合型补偿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详情]

  • 重婚罪配偶不告还用坐牢吗 2024-05-04

    关于重婚罪配偶不告还用坐牢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不用,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重婚罪是自诉案件,不告不理。 所以当犯了重婚行为,配偶不告的,公安机关不会主动立案侦查,法院也不会主动受理。 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配偶不告还用坐牢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详情]

  • 强制执行没有钱的对配偶是否有影响 2024-05-04

    关于强制执行没有钱的对配偶是否有影响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强制执行没有钱的,对配偶是否有影响,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1、如果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此时需要配偶承担偿还责任。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时对配偶则没有影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详情]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