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整顿是被申请破产的企业为了改变企业生存状况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整顿计划和方案,是在债务企业已经出现破产原因,债权人已经申请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的情况下,适用的拯救企业的法律手段。下面是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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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我们很多人可能都会接触到有关于破产企业整顿的含义以及作用这类的问题,但是因为我们对此不是很了解,所以有很多的东西都不是很清楚。
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我国企业破产法,是一部具有积极意义的法律。
第一,它是打破“大锅饭”。保证经济体制改革顺利进行,使全民所有制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重要法律规范。
第二,它的颁布,对于在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是个有益的压力和强大的动力。所谓压力,就是它会使企业的领导人和职工认识到,办企业并不是没有风险的,搞得不好,都有破产倒闭的可能。企业除了要
在实践中,我们很多人可能都会接触到有关于破产企业整顿的程序这类的问题,但是因为我们对此不是很了解,所以有很多的东西都不是很清楚。对于这个问题,那么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的资料和各位朋友一起来了解了解关于破产企业整顿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破产企业整顿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1、破产申请的提出。
对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企业(不一定要求资不抵债),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实施破产还款;债务人也可以自己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还债。但对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则不适用破产程
破产整顿是指被申请破产的企业为了扭转亏损、清偿债务,避免破产宣告,根据已生效的和解协议,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整顿计划和方案,在法院和债务人会议的监督下开展的调整事务、改善经营管理、恢复偿债能力的活动。那么,破产整顿制度有哪些特点?华律网小编为你解答。
破产整顿制度有哪些特点
1、破产整顿是以避免债务人破产为目的的预防措施。它是在债务企业已经出现破产原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已经申请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的情况下,适用的拯救企业的法律手段。
2、破产整顿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进行。破产对整顿制度的适用条件,整顿的申请人,申请期限,整顿程序开始的条件,以及对整顿的监督、整顿的期限、整顿的终结鬲、终结方式、后果等各个阶段或各方面的程序
破产整顿是指被申请破产的企业为了扭转亏损、清偿债务,避免破产宣告,根据已生效的和解协议,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整顿计划和方案,在法院和债务人会议的监督下开展的调整事务、改善经营管理、恢复偿债能力的活动,破产整顿的相关事项有哪些?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有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破产整顿的相关事项有哪些
1、破产整顿是以避免债务人破产为目的的预防措施。它是在债务企业已经出现破产原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已经申请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的情况下,适用的拯救企业的法律手段。
公司股权在质押期间可以转让和变更吗 2024-04-27
关于公司股权在质押期间可以转让和变更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股权质押后可以签订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股权进行转让,但是股权变更登记除非取得质权人的同意,否则是无法进行变更登记的,有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1、股权转让方应当告知受让方股权质押的实际情况,防止构成欺诈;
2、对受让方而言,股权转让合同可能无法履行。
如果股权出质所担保的债权无法实现,该股权可能会被拍卖用于抵债。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详情]
在公司法中什么是企业重组,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2024-04-27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广义的企业重组,包括企业的所有权、资产、负债、人员、业务等要素的重新组合和配置。
狭义的企业重组是指企业以资本保值增值为目标,运用资产重组、负债重组和产权重组方式,优化企业资产结构、负债结构和产权结构,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法律规定:《公司法》第173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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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义股东是否对债务承担责任 2024-04-27
关于名义股东是否对债务承担责任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名义股东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的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详情]
关于股东红利分配的法律规定 2024-04-27
关于关于股东红利分配的法律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关于股东红利分配的法律规定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享有股息分配权利的相关规定,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之外并无可参考的其他法律条款。
根据《公司法》的具体规定,股息分配的流程可概括为以下步骤:
首先由董事会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计划,接着提交股东会进行内部审核及批准通过。
在分红的过程当中,需要注意遵守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
首先,分配的盈余必须为公司在依法纳税义务之后剩余的净利润;
其次,公司需要从净利润总额中提前提取10%左右作为法定公积金存储;另外,如果公司在过去的财政年度出现了亏损以及法定公积金无法完全弥补亏损的情况下,应当
首先用当期利润填补亏损,然后再提取法定公积金,最后剩余的部分则用于股东的股息分配;以及最后,股东应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进行股息分配(即实际支付给公司的现金比例,而非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出资比例)。
若股东会通过正式决议,还可以在分配股息之前,参照《公司法》第三十四条,从税后净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关于投资者享有的分红权以及优先认购权,《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要求股东只能按照其实际履行(支付)的资金比例获得收益;同时,公司在增发新股时,股东亦享有优先于他人按照其实际支付的资金比例认购新股票的权益。
然而,对于是否按照投资比例来分红或是优先认购股票的决定,全体股东均可以自行协商确定并且签署协议。
此外,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在年度盈利之后,需要提取净利润的10%作为法定公积金的存储。
在公积金累积至公司注册资本的50%或以上以后,可以考虑停止提取。
若法定公积金无法弥补先前年度的亏损,公司应当优先使用当年盈利填充亏损,再进行法定公积金的提取工作。
在完成上述工作之后,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可以根据议程,决定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
完成补充亏损与提取公积金的工作之后,剩下的税务利润如果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分配;若是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照股东所持有得股份份额进行分配,除非章程另有特殊规定。
最后,为了避免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未经严格审查而遗漏掉某个重要环节,导致分配给股东的利润并非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后的剩余部分,法律特别做出强调,股东们需确保,任何违反《公司法》相关规定的行为所导致的股息分配行为,都要及时地将超过规定分配之利润退还公司。
值得特别提醒的是,公司所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得用于股权分红外分配利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