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是亲人去世后,留给我们的最后的礼物。然而,我们应该如何继承遗产?或者说应该由谁继承遗产?这些问题一个解决不好,就很容易引发遗产纠纷。那么,最新遗产继承法是怎样规定的呢?详情请阅读本专题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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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对继承有调整范围、定义、法律效力等方面的详细解释与规定。下面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内容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一、《民法典》中对继承是如何规定的
1、根据《民法典》第六编第一章一般规定可以得以下内容:
第一千一百一十九条【继承编的调整范围】本编调整因继承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一百二十条【继承权受国家保护】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权利主体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婚姻法》所规
一、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等进行财产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法定继承是一个强制性规范,除被继承人生前依法以遗嘱的方式改变外,其他任何人均无法改变。
根据《继承法》第27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生前未设立遗嘱继承或遗赠,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遗嘱所涉及的遗产;遗嘱未处分的部分遗产;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依《继承法》第10、12条的规定,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并按照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和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民法典》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下是相关遗产民法典相关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婚姻家庭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包括保护自然人私有财产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权利义务相一致、养老育幼、互谅互让、协商处理遗产,大家肯定想要更为细致了解民法典中具体的继承原则,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婚姻家庭民法典的基本原则详细的内容请阅读下文。
民法典的基本原则
主要有以下五个:
一是保护自然人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我国《宪法》规定,法律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继承权,这是我国民法典的立法依据,也同时决定了我国民法典的立法宗旨和首要任务就是保护自然人的私有财产继承权。民法典一方面规定
我国现行遗嘱形式规则主要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以下正文中简称《继承法》),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对此进行了细化。除此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下正文中简称《公证法》)及相应部门规章中有关于公证遗嘱中的相应规定。接下来就随华律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我国现行继承法中的遗嘱形式规则。
我国现行继承法中的遗嘱形式规则
根据《继承法》,遗嘱从形式上被分为五类: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这五类遗嘱都各有其特定要求。其中,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
现实生活里,中国遗产继承中常见的纠纷有:
1、法定继承纠纷
2、转继承纠纷
3、代位继承纠纷
4、遗嘱继承纠纷
5、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6、遗赠纠纷
7、遗赠抚养协议纠纷
对于上述纠纷,应分别作如下处理:
一、法定继承纠纷的处理
法定继承是指依据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将遗产分配给合法的继承人的继承方式。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及有关司法解释,依据下述规定解决法定继承纠纷。
(一)继承权男女平等。
(二)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四)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
我遇到了感情骗子可以起诉吗 2024-04-19
关于我遇到了感情骗子可以起诉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遇到了感情的骗子,是不能起诉的。
但是,如果在感情中双方存在经济纠纷,则可以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起诉的条件是: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二)有明确的被告;
?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详情]
我国涉外继承的法律适用有哪些 2024-04-19
关于我国涉外继承的法律适用有哪些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涉外继承包括这几种基本情况:被继承人是外国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是外国人,或在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外国人;
遗产在外国和继承关系中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国外。
无论是哪一种涉外继承,在实务处理中都要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我国涉外继承的法律适用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其要点有三:
1、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2、外国人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公民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外国订有条约、协定的,按照条约、协定办理。[详情]
女方人流1个月离婚条件是什么? 2024-04-19
关于女方人流1个月离婚条件是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女方人流1个月的离婚条件,是只能由女方提出离婚,或者是双方之间协商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这项规定其实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在婚姻家庭中处于弱势的女性的权益的,这是一种法律法规对我国的夫妻之间男方的离婚诉权的限制。[详情]
丈夫死亡债务怎么办 2024-04-19
关于丈夫死亡债务怎么办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丈夫去世的,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由妻子来偿还。
所谓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如果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由继承了丈夫遗产的继承人以继承遗产的价值为限来偿还丈夫的债务,如果继承人都放弃了继承的,则用丈夫留下的遗产来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