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法律专题

您的位置:华律网 > 法律专题 > 行政诉讼 > 行政处罚行为 > 行政调解工作制度
刑法罪名库 最新刑法罪名大全解释 一览
行政调解工作制度

行政调解工作制度专题为您提供最新最全的行政调解工作制度相关法律知识,以及提供全国各地的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律师在线为您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

目录

  • 1人事争议调解制度法理研究

    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是人事工作发展现实的要求和实践的结果。作为仲裁过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仲裁调解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试从调解制度的特点着手,对人事争议调解制度进行法理方面的探析。

    概念与特征

    人事争议调解是指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主持下,以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为依据,对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人事纷争的一种准司法活动。人事争议调解具有以下特征:

    调解范围有限性。目前,各省市的人事争议仲裁受案范围虽有差别,但都包括工作人员与所在事业单位之间的辞职、辞退和履行聘用合同纠纷

    阅读全文

  • 2行政诉讼中不适用调解的原因有哪些

    中国的行政法制立法现状及其成因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第5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查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确切地说,中国是没有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在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程序中,对被告或者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诉讼中主要针对合法性),然后做出维持、撤销或者变更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

    《行政诉讼法》第51条:“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即使当事人要求撤回起诉或者申请,审查机关也要对撤回的理由进行审查,并不是当然地准许撤回。如果审查机关认为撤回的理由不当,可能会不予准许,而继续对原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

    阅读全文

  • 3关于建立事业单位人事争议调解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区属各事业单位:

    为及时化解矛盾,妥善解决事业单位人事纠纷,确保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文件精神,现就我区建立事业单位人事争议调解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是及时处理人事争议、化解矛盾的有效途径,实践证明,大多数争议均可通过调解解决。随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人员聘用制的全面实,施,以及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出现或将出现一些新的

    阅读全文

  • 4行政复议常识行政复议调解

    行政复议调解,是许多行政复议机关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经常使用的办案方式。长期以来,我们不断运用调解方式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后,行政复议调解被正式纳入了行政复议工作程序,结束了行政复议机关进行调解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行政复议调解在行政复议实践中运用更为普遍,作用也越来越突出。

    行政复议调解的基本原则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这是行政复议调解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即进行调解的范围、内容、依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机关不能强迫当事人进行调解或者违心接受调解结果。我们认为,行政复议调解除应遵循上述两条基本原则外,还应当遵循以下几条原则:

    阅读全文

  • 5最高法将建立法院专职调解员制度

    人民法院将着力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其中包括健全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制度,建立法院专职调解员制度。下文中,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最高法将建立法院专职调解员制度

    从此间举行的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获悉,面对繁重的民商事审判执行任务,人民法院将注重统筹社会力量,健全完善调解机制,推动形成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整体合力。

    在拓展司法调解范围方面,法院将积极探索先行调解的案件类型,指导有条件的基层法院对家事、相邻关系、小额债务、劳动争议、消费者权益、交通事故等适宜调解的案件进行调解程序前置探索。对有可能调解解决的民商事

    阅读全文

  • 6行政复议调解的事项

    行政复议调解,是许多行政复议机关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经常使用的办案方式。长期以来,我们不断运用调解方式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条例》颁布实施后,行政复议调解被正式纳入了行政复议工作程序,结束了行政复议机关进行调解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行政复议调解在行政复议实践中运用更为普遍,作用也越来越突出。

    行政复议调解的基本原则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这是行政复议调解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即进行调解的范围、内容、依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机关不能强迫当事人进

    阅读全文

  • 7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分别是什么意思,怎么区别

    调解是妥善处理各类社会矛盾的重要方式,其中有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方式,那这三者有什么区别联系呢?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分别是什么意思,怎么区别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分别是什么意思,怎么区别

    三种调解方式的概念

    1、人民调解。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

    阅读全文

  • 8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有什么区别

    由于现在提倡的是和谐社会,因此,很多案件的处理大家最好还是用调解的手段解决,这样的处理效力更高,执行起来更便捷。那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有什么区别?下文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有什么区别

    一、主持调解的主体不同。

    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进行的调解,行政调解是在行政机关主持下进行的调解,而司法调解是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进行的调解。

    二、调解协议的效力不同。

    阅读全文

最近更新:2022-08-21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相关专题
我有疑问咨询律师专业律师解答
  • 请问一下专业律师,摩托车违章罚款怎么交? 2024-04-20

    交管12123APP[详情]

  • 咨询独生子女退休后申请独生子女补贴事宜 2024-04-20

    您好![详情]

  • 驾照快过期了要提前多久能去换 2024-04-20

    关于驾照快过期了要提前多久能去换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驾照快过期了,驾驶人可以提前九十日去换证。 驾驶证过期的换证流程如下: 1、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驾驶证; (2)本人三张一寸白底照片; (3)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2、车辆管理所对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在一日内换发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和长期。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 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证到期逾期换证的后果: 1、驾驶证有效期满后的一年内,可以正常换证,但是在此期间内持证人不得驾驶机动车,否则按照无证驾驶进行处罚。 2、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二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申请人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 3、驾驶证过期未换证,被注销超过两年的,则驾驶证不能恢复使用,驾驶人只能再去驾校报名,重新考取驾驶证。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详情]

  • 机动车行驶证和通行证有什么不同 2024-04-20

    关于机动车行驶证和通行证有什么不同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机动车行驶证和通行证的不同: 行驶证是机动车的身份证明,是由车辆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上有车辆的车架号码、发动机号码、车型及照片、牌照号码、车主等信息。 机动车的通行证,从一种角度说是一种特权、或者是对车辆行驶限制的划定,只是特定部门对局部区域、限制时间、特定场合等让车辆通行的一种标志,有特定的针对性,出了这个特定范围就没有效力。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详情]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