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作为民事诉讼的一种,与其他民事诉讼没有本质的区别,但由于其所保护的对象与有形物权、债权和人身权均有较大不同,因此又具有如下的不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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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包括的内容有很多,同样也是在《知识产权法》规定内,有时我们有可能会认为知识产权的内容会仅仅体现在著作权,但是还有一些体现的内容是我们不大了解的,下面知识产权律师为您做出详细介绍。
知识产权包括的内容:
(一)专利权
1、专利权的定义:专利权是依法授予发明创造者或单位对发明创造成果独占、使用、处分的权利。
2、专利权的主体:有权提出专利申请和专利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权利人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择一种最为有利可行的取证方法,尤为重要。其主要方式如下:
1、自行取证和委托律师调查取证
由于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较强,由权利人自行取证,对取证的方向和范围把握的十分准确会有一定的难度。律师是专业从事法律工作的,以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职业。律师不仅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而且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熟练的诉讼技巧,能在不同的诉讼阶段为当事人作出适当的选择。一般说来,律师调查取证要比当事人调查取证方便得多,收集证据的范围也更加广泛、精确。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往往也会对律师另眼相待、提供更多的方便。
2、申请公证机关进行证据保全
公证机关的法定业务之一便是“保全证据”。公证证据具有推定为真的效果。《民事诉讼法》第5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经过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应当确认其效力。但是,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公证机关对证据进行保全,其效果与法院依职权所进行的保全,是相等的。在诉前,当事人能够充分运用公证机关收集、保全证据,是一个做好诉前准备的有效措施。
3、申请法院进行诉前证据保全
2002年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5条:“法律、司法解释规定诉前证据保全的,依照其规定办理”。这就为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诉前证据保全确定了一个合法依据。最高法院200
无论是选择何种途径来追究知识产权侵权人的法律责任,当事人都需要向有关主审机关提供相关证据,包括证明知识产权权利有效的证据(权利证据)以及表明知识产权被侵害的证据(侵权证据)和有关损害赔偿的证据。
1.权利证据
当事人所提供的权利证据通常需要证明:(1)该当事人是该权利的拥有者或其利害关系人,因此他是合法的原告或投诉人;(2)该知识产权在中国合法存在、有效并且因此可被依法行使。
就商标权而言,提交该类证据的目的在于证明商标权的归属,受保护的是何种类型的商标,是否为驰名商标,从而确定该商标权的保护范围。
主要包括:A、商标注册证(如指定颜色的须提交商标注册证的原件)及续展手续。如果是国际商标注册,则需由国家商标局发布该国际注册在中国有效的证明。B、驰名商标认证书。
就专利权而言,提交该证据的目的在于明确专利权的归属、权利状态、专利的有效期限,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主要包括:A、专利权证书,包括授权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附图。该专利权如经历无效或撤销程序,且对专利文件进行了变更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行政审查决定。如果是实用新型专利,则最好还要有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
(1)知识产权侵权诉讼
除了侵犯我国民法典予以明确的民事权利也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即侵害)
(2)知识产权归属诉讼
就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发生的诉讼,简称权属纠纷
(3)知识产权合同诉讼
就知识产权的取得、转让、使用等交易行为产生的纠纷,在取得环节与权属诉讼有交叉
2、知识产权行政诉讼
(1)由国家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裁判引起
专利权和商标权需要行政机关确权,依相关知识产权法律,当事人对该确权决定不服可以向行政裁判机关(即专利复审委员会和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该复审决定(其实质是行政裁判)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
(2)由国家行政机关做出的详细行政行为引起
在知识产权确权和转让、使用过程中,确权机关依相关知识产权法,对当事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决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行政相对人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
(3)由地方知识产权治理机关行政执法引起
对于具有知识产权执法权的地方各级知识产权管理机关,可以对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调解,相对人对该处罚或者调解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该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作为民事诉讼的一种,与其他民事诉讼没有本质的区别,但由于其所保护的对象与有形物权、债权和人身权均有较大不同,因此又具有如下的不同特点:
1、诉讼主体广泛
在知识产权诉讼中,知识产权权利人、权利受让人、被许可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都有可能成为诉讼主体。例如某专利权人获得专利权后将该专利权的部分权利又转让给第三人推广实施,该第三人在不同地域,以不同的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在提起侵权诉讼时,专利权人、专利权受让人、被许可人都有可能成为知识产权诉讼的原告。法院在审查起诉时,应仔细审查他们之间的转让和许可合同,并应分别情况,确定诉讼主体的资格。
此外,在知识产权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实往往是一系列的事件或行为,这一系列的事件或行为,经常会涉及多个与该事件或行为相关联的主体,成为同一诉讼中的当事人。例如,在知识产权诉
商标撤三答辩可以使用哪些证据,法律怎样规定 2024-04-18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商标撤三答辩可以使用哪些证据
近三年的商标宣传材料;
近三年销售范围,销售额说明,销售发票复印件、纳税申报证明等;
销售发票、销售合同、企业招牌、加盟许可合同;
相关媒体对企业的报道、采访等材料,都是商标撤三答辩的证据。
商标不使用三年被撤销的,商标权人可以提供的证据主要是使用有正常使用或者不使用的正当理由等证据。
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机构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针对他人已经提出的撤三申请,商标持有人可列决出近三年对该商标的使用证明材料,进行撤三答辩。[详情]
商标转让需要什么手续? 2024-04-18
关于商标转让需要什么手续?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商标转让需要什么手续
商标转让流程大致分为4步:
第一步是确定要转让的目标商标范围及状态。
关于转让商标的范围,商标法规定: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如果有些商标是不需要一并转让的,可以在办理转让的同时对不需要的商标提出注销申请。
关于商标状态,有效的注册商标和申请中的商标都是可以办理转让。
第二步是向商标局提交商标转让申请文件。
转让申请文件包括:商标转让申请书、转让人和受让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等。
第三步是商标局受理和审查。
商标局受理商标转让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审查员在审查过程中有可能会要求提供商标转让合同等资料,审查时间大概是8-12个月。
第四步是核准转让并公告。
商标局认为商标转让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会予以核准,同时下发《转让核准证明》。
商标转让自核准公告时起发生效力。
按照《商标法》商标转让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详情]
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考虑的关键要素 2024-04-18
关于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考虑的关键要素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在认定驰名商标时应当考虑的关键要素
对于评定是否为驰名商标,我们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首先是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认知度与了解程度;
其次是该商标的实际使用时长与频率;再者,也需关注该商标在日常宣传过程中的持续时间、投入力度以及宣传覆盖地域范围等因素;接着,参考过去历史中该商标所受到的保护情况,例如曾经获得过哪些荣誉或认证;最后,还需考虑该商标在长远发展过程中所积累的其他重要因素。[详情]
商标权的法律范畴及相关细节 2024-04-18
关于商标权的法律范畴及相关细节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商标权的法律范畴及相关细节
商标权的主要具体内容涵盖了独占使用权,授权许可使用权,权利裁决,以及权利继承等多个方面。
其中,权利裁决中包含了如下的行使方式:产权变更,投资分配,股权质押,以及最直接的商标权放弃。
商标权是归属于民事主体的特殊权益,它允许在特定类别的商品或者服务领域里,通过标志性的使用来区别来源地,实现排他性控制。[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