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宣告是法院依法定程序对于已经具备破产条件的债务人所作出的宣告其为破产人的司法裁定。破产宣告在整个破产程序中具有无可比拟的重要地位。按照我国的破产法律制度,人民法院作出破产宣告裁定之后,便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均受到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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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宣告是法院依法定程序对于已经具备破产条件的债务人所作出的宣告其为破产人的司法裁定。 破产宣告在整个破产程序中具有无可比拟的重要地位。按照我国的破产法律制度,人民法院作出破产宣告裁定之后,便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均受到重大影响。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并不一定引起破产宣告。 只有在法院审查认定债务人具备破产宣告的条件,方才依法宣告其破产。因此,破产申请只是申请人向法院行使破产请求权,而实质性的破产程序,要到法院就其所受理的破产案件,依法宣告债务人破产时,才真正开始。破产宣告标志着破产程序进入实质性阶段。
所谓破产宣告就是指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于已经具备破产条件的债务人所作出的宣告其破产的司法裁定。破产宣告是法院依法宣告债务人破产的行为,其性质为司法审判行为,对债务人和债权人都有法律约束力。其他任何机关对债务人破产的认定,均不具有破产法上的意义。 法院对债务人进行破产宣告,意味着破产案件已经确定无疑地进入了清算程序,债务人将不可避免地陷入破产倒闭的境地,并会带来一系列其他的法律后果。因此,破产宣告...
破产宣告是法院依法定程序对于已经具备破产条件的债务人所作出的宣告其为破产人的司法裁定。 破产宣告在整个破产程序中具有无可比拟的重要地位。按照我国的破产法律制度,人民法院作出破产宣告裁定之后,便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均受到重大影响。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并不一定引起破产宣告。只有在法院审查认定债务人具备破产宣告的条件,方才依法宣告其破产。因此,破产申请只是申请人向法院行使破产请求权,而实质性的破产程序,要到法院就其所受理的破产案件,依法宣告债务人破产时,才真正开始。破产宣告标志着破产程序进入实质性阶段。
公司法清算组成员是怎样产生的 2024-04-20
关于公司法清算组成员是怎样产生的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公司法清算组成员产生的方法如下:
1、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的人员;
3、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第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
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1)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髙级管理人员;
(2)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3)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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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开公司的流程是怎样的,法律如何规定 2024-04-20
关于个人开公司的流程是怎样的,法律如何规定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选择公司的形式:
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需要2个(或以上)股东,从06年1月起新的公司法规定,允许1个股东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又称“一人有限公司”(但公司名称中不会有“一人”字样,执照上会注明“自然人独资”),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详情]
股东股权分配的流程 2024-04-20
关于股东股权分配的流程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主要应按公司法的规定,进行资产清算。
根据公司法186条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详情]
公司股权转让后的回收途径 2024-04-20
关于公司股权转让后的回收途径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公司股权转让后的回收途径
依照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涉及公司股权转让收回的方式有两种:协议回购与强制回购。
这两个不同途径的操作流程分别如下所述:,股东与其所在的公司应就股权回购事宜进行深入沟通并达成共识;
其次,各方需按照已经达成的协议履行相应的权利及义务;
紧接着,根据实际情况,由公司对相关记录进行调整并
同时办理股权变更的登记手续;
如若未能顺利达成股权收购协议,可考虑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以下三种情形下,股东将无法享有回收公司股权的权力:是在公司连续五年未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且这五年内公司持续保持盈利状态,并且满足法定分配利润条件的情况下;
其次是当公司面临合并、分立或转让其主要财产时;
最后便是当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营业期限已至或是其它法律规定引起公司可能解散的情况发生时,如果经由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决议修订公司章程以使得公司得以继续存续。
这些特殊情况,均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支持,具体可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的详细规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