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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业主在购买的商品房交付后,由于需要时间联系装修等原因,房屋在很长一段时间处于闲置状态。那么,房屋长时间空置,还需要交纳物业费吗?空置房可以不交物业费吗?详情请见下文详细介绍。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法院获悉,该院日前通过调解审结了一起房屋空置物业费交纳纠纷案件,业主交纳了70%的物业费,物业公司免除了业主近万元的违约金。
2009年1月,出于投资目的,济南市民乔-亮(化名)在济南市历下区黄金路段购买了一套住宅,并于2010年5月办理了收房手续并与物业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虽然乔-亮多次收到物业公司催收物业费的挂号
一般来说,新买的商品房没有入住也是要交纳物业费的。那么,空置房物业费该怎么收取?如果有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的,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以下就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华律网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空置房物业费该怎么收取
空置房物业费该怎么收取没有明确的规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进行约定。
空置房物业费标准是很多新近买房的业主十分关注的话题,那么,空置房物业费标准如何界定呢?下面就请跟随华律网小编的脚步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空置房物业费标准如何界定
空置房物业费标准没有明确的规定,可以参考当地的物业服务有关法律。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
根据规定,房屋已具备交付使用条件,但因业主个人原因未办理入住或已办理入住手续但未使用该房屋的,其物业费由业主承担。所以空置房的物业费仍然应由业主自行承担。那么,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是什么
物业费收取标准各地规定不一,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
二手房税费该怎么交,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2024-04-25
关于二手房税费该怎么交,最新的规定是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律师解答
二手房需要缴纳契税、个人所得税等,将相应的税收到地方税务局的服务大厅缴纳即可。
但是,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要在取得卖房款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
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二手房税费该怎么交,最新的规定是什么[详情]
什么情况下可退已购的二手房,有哪些相关规定 2024-04-25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可退已购的二手房的情况:
1、非房屋产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
2、出卖共有房屋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3、因房屋前期开发建设及销售违法无法取得合法产权的;
4、已经设定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房屋;
5、出卖已出租的房屋,侵犯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
6、被依法查封、限制的房屋不能转让;
7、转让经济适用房不符合规定的;
8、出售央产房,未经《央产房管理办公室》批准的;
9、出售房改房,违反与原房屋产权单位约定的;
10、农村宅基地转让未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转让协议无效。
农村宅基地不属于二手房的范围,但是因为宅基地转让纠纷数量很多,在此一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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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有房屋承租人转让房屋承租权,不能办理承租人变更过户手续的。
法律规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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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可以擅自更改装修吗,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2024-04-25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承租人可以擅自更改装修吗
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可以随意装修租赁的房屋。
我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出租人同意装修但无特别约定的,租赁房屋装修费由承租人承担租赁房屋主体结构、附属设施装修的,租赁房屋装修费由出租人承担。[详情]
房屋漏水谁负责? 2024-04-25
关于房屋漏水谁负责?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房屋漏水由责任人负责。
房屋漏水由楼上下住户造成的,由该住户维修。
房屋超出保修期的,可以向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单位反映。
房屋处于保修期内的,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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