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房管家专题为您提供最新最全的空置房管家相关法律知识,以及提供全国各地的空置房管家最快捷的律师在线法律咨询服务
目录
很多业主在购买的商品房交付后,由于需要时间联系装修等原因,房屋在很长一段时间处于闲置状态。那么,房屋长时间空置,还需要交纳物业费吗?空置房可以不交物业费吗?详情请见下文详细介绍。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法院获悉,该院日前通过调解审结了一起房屋空置物业费交纳纠纷案件,业主交纳了70%的物业费,物业公司免除了业主近万元的违约金。
2009年1月,出于投资目的,济南市民乔-亮(化名)在济南市历下区黄金路段购买了一套住宅,并于2010年5月办理了收房手续并与物业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虽然乔-亮多次收到物业公司催收物业费的挂号
案例:业主张先生有多处住房,其中一处集中供暖的房屋常年空置,供暖季结束后,供暖公司将张先生告上法庭索要供暖费,但业主张先生认为自己并未在该房屋内居住,没有享受供暖公司的服务,也不存在支付供暖费的义务。但法院审理后,却判决张先生支付相应的供暖费。
解读:有的房子长期空置,房主觉得供暖是供暖方的单方行为,自己未享受到供暖服务却还要支付供暖费,这样太不合理了。而有的人又希望取暖像使用水电一样,什么时候想用就用,不想用了就关掉,可以自己控制,对目前这
根据规定,房屋已具备交付使用条件,但因业主个人原因未办理入住或已办理入住手续但未使用该房屋的,其物业费由业主承担。所以空置房的物业费仍然应由业主自行承担。那么,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是什么
物业费收取标准各地规定不一,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
物管费是物业管理公司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物业所有人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所有人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付出的费用。购置了房产没入住,到底该如何收取物业费?
日前,石家庄市新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案》规定,空置房空置在3个月以内的,不交物业费;空置超过3个月的,则交20%的物业费。这一规定引起争议,有些人为此规定拍手叫好;有些人却表示强烈反对。那么,空置房的物业费到底该怎么交呢?
交20%的比例可资参照
以往的现实情况是,绝大多数商住小区的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都要求业主只要有拿到钥匙的房子在小区,就不管你住不住都要与常住者一样,交纳相同标准的物业费。
空置房物业费标准是很多新近买房的业主十分关注的话题,那么,空置房物业费标准如何界定呢?下面就请跟随华律网小编的脚步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空置房物业费标准如何界定
空置房物业费标准没有明确的规定,可以参考当地的物业服务有关法律。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
一般来说,新买的商品房没有入住也是要交纳物业费的。那么,空置房物业费该怎么收取?如果有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的,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以下就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华律网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空置房物业费该怎么收取
空置房物业费该怎么收取没有明确的规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进行约定。
空置率是指某一时刻空置房屋面积占房屋总面积的比率。按照所依据的房地产市场类型的不同,空置率可以分为存量市场的空置率和增量市场的空置率。房地产存量市场的空置率是指某一时刻空置房面积占全部房屋总面积的比率。但是,空置并不区分房屋的新旧,无论是第一次进入市场的新房屋,还是由于当前房屋使用者迁移后留下的房屋,只要没有确定新的使用者时,都可被视为空置房屋。房地产增量市场的空置率是指某一时刻新建房屋的空置房屋面积占一段时期新建房屋总面积的比率。这时的空置房仅指第一次进入市场的新房屋。
法律咨询:
我购得一套住房于8月8号过户取得房产证。在购房时知道原房主签了一份祖房合同但是房子当时没有租出。在我购房过程中原房主在7月收取了第一份房租四个月(8.9.10.11),按照购房合同在我取得产权
网签备案后开发商破产怎么办? 2024-05-04
关于网签备案后开发商破产怎么办?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网签备案后开发商破产的,此时房屋买卖合同也是仍然有效的。
在我国的房屋买卖交易的程序性规定中,我国的房屋买卖是必须办理网签备案的,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卖的情形,签合同后可以撤销。[详情]
被保全的房屋出租是否有效 2024-05-04
关于被保全的房屋出租是否有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房屋被保全后,房屋只能由被保全人使用,并且保全的房屋不能出租,出租保全房屋的,不得对抗申请执行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被执行人就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所作的移转、设定权利负担或者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不得对抗申请执行人。
第三人未经人民法院准许占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或者实施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解除其占有或者排除其妨害。
人民法院的查封、扣押、冻结没有公示的,其效力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详情]
在过户当日能否顺利取得房产证? 2024-05-04
关于在过户当日能否顺利取得房产证?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在过户当日能否顺利取得房产证
尊敬的客户,就您所咨询的关于过户后何时能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事宜,我们向您详细解释。
通常情况下,在完成过户手续后,您仍需等待大约20个工作日才能拿到新的房屋所有权证书。
这个过程包括办理新的房产证以及前往房屋交易中心进行产权变更所需的严格核查和制证环节等。
因此,即使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并收到通知,也需要至少等到一周的时间才能领到证件。
但请放心,尽管须经历产权变更的繁琐程序,这并不影响您未来继续进行房屋交易处理。
以上法律条款选自中国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应内容,其中第二百零八条明确指出,不动产权利的设定、变更、转让以及消失,都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登记。
而第二百一十条则规定相应的不动产登记事务,应由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全社会各领域的合法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规定,是维护公平正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详情]
买房人违约法院如何判 2024-05-04
关于买房人违约法院如何判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如果法院判定是买方违约的话,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采取补救措施作为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质量不合格)、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
这种责任形式,与继续履行(解决不履行问题)和赔偿损失具有互补性。
赔偿损失,在合同法上也称违约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
另外,买方违约,是不能要求退回定金的,这一点需要注意。[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