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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地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与-年-月-日在-地登记结婚。双方为了避免纠纷,现就
双方财产做如下约定:
1、双方结婚之前的财产全部归各自所有,具体包括住房(位置、房
产证号)、存款(金额,银行)、股权(详细说明)以及其它财产(应
一一说明);
2、甲方婚后用自己婚前的存款购买的、并于----年--月--日产权
1、《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
很多夫妻在离婚时处理完财产分割后往往会后悔,那么,接下来跟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请求再次分配夫妻共有财产是否有时间限制吧。
夫妻共有财产有时间限制
为了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
当夫妻离婚,面临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时,也会不可避免地出现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减少、降低夫妻共同财产数额与价值,侵害一方财产权益的现象。2001年4月28日起施行的《婚姻法》修正案将这一司法解释上升为法律,此外还增加规定,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改革开放以来,夫妻共同财产的价值也与过去不可同日而语。夫妻共同财产这些变化的积极意义不言而喻;另一方面,当夫妻离婚,面临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时,也会不可避免地出现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减少、降低夫妻共同财产数额与价值,侵害一方财产权益的现象。所以,近年来在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中,这类侵害一方合法财产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
当夫妻之间产生破裂之后,有时候会选择离婚,那么夫妻双方所得财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呢?离婚时的财产分配是怎样的呢?下面华律网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夫妻共同财产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民法典》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民法典》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民法典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
夫妻一方死亡共同财产的分配??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夫妻一方死亡共同财产的分配
因夫妻一方死亡而终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遗产的认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相关规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双方约定不得分割夫妻共有财产,一方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也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一方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跟着华律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分割重大理由标准之理解
既然民法典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分割采取“重大理由”标准,我们就应该对“重大理由”标准作出正确的理解。何为“重大”?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重大,大而重要;用于描述抽象事物。可见“重大理由”标准也是一种抽象标准,一般难以作出完全的一目了然的规定。这只能由法律适用者根据案情和有关因素以及裁判的后果对夫妻关系的影响上自我判断。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去理解重大理由的标准:
一是共有财产的价值本身。共有财产,按实物是否具有可分性,分为可分物(比如货币)和不可分物(比如一张古画)。对于可分物,笔者认为其“重大理由”标准可以适当降低要求,不论事前夫妻双方是否对共有财产有无约定
起诉离婚要交多少诉讼费,法律依据是什么 2024-05-17
关于起诉离婚要交多少诉讼费,法律依据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起诉离婚要交多少诉讼费
根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有关规定,夫妻二人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夫妻关系的,需要缴纳的诉讼费为50元至300元不等。
如果诉讼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那么需要根据财产数额另行缴纳诉讼费:
1、如果夫妻共同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不需要缴纳;
2、如果夫妻共同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超过部分按照0、5%交纳诉讼费。
需要注意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规定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离婚案件中诉讼费用由原告缴纳,一般是原告在立案时向人民法院缴纳,案件审理结束后,判决会明确案件的诉讼费用由谁承担,一般由判定输的一方承担损失后果,承担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详情]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转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 2024-05-17
在我国老人如何做遗嘱公证,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2024-05-17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在我国老人做遗嘱公证是需要由立遗嘱人向公证处递交相关的材料进行申请的,公证处经过审查之后决定是否公证。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详情]
婚内伤害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吗 2024-05-17
关于婚内伤害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婚内伤害在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但所要求的赔偿只能以被告的个人财产支付。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婚内伤害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