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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责任期限有一定的时间规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保证责任期限有多长的文章,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和参考,欢迎浏览。
保证责任期限有多长
保证责任期限是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存续时间。
《担保法》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在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间和上述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
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那么,法律中对一般保证期限如何规定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般保证期限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1、保证合同中双方约定了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双方约定的期限。
2、保证合同中双方或约定的保证期间短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保证期间应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六个月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连带保证期限有何规定如果有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的,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以下就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华律网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连带保证期限有何规定
1、保证合同中双方约定了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双方约定的期限。
2、保证合同中双方或约定的保证期间短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保证期间应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六个月
按我国《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你作为熊某借款的保证人,从约定内容看属于一般保证,如果合同未约定保证期限,则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熊某与债权人未经你的同意约定延长了还债期限,对此你还是应当按法律规定在原约定主债务偿还的期限(1年)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承担保证责任。
简要案情?
1993年11月,某银行与A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某银行向A公司发放贷款3000万元,最后还款日为1996年11月;B公司于同日出具担保书,为该笔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书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还清贷款本息后终止。某银行随后向A公司发放了贷款,但至合同约定的最后还款日,A公司并未履行还款义务。某银行分别于1998年10月、2000年9月和2002年3月向A公司发出催收贷款通知书,A公司出具债务确认书,承认欠款事实;B公司分别于1996年12月、1998年10月和1999年10月收到某银行的催收贷款通知书……,但B公司未承担担保责任。2003年1月9日,某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履行还款义务,B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争议焦点?
借款合同到期,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于是债主将担保人告上法院,但担保人以超过担保保证期限为由拒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经查,2010年3月,借款人宫某向朋友李某借款20000元,借期3个月,并于借款当日出具借条一份载明借款事实,由王某在借条上签名表示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责任担保。6月,借款到期后,借款人宫某未归还借款,但李某也未要求担保人王某承担保证责任。2011年5月,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担保人王某承担担保责任,归还借款本金200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庭审中,经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与借款人宫某之间的借款的借款合同有效,但李某对担保人王某的诉讼请求已经超出法律规定的六个月的保证期间,其无需承担保证责任,于是依法驳回了李某要求王某偿还借款的诉讼请求。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2年的诉讼时效很多人都知道,但是对于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保证期间有时却并未引起足够注意,或者误认为与对债务人的时效相同,往往导致担保人脱保,因此了解保证期间是个很重要的问题。保证期间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即此期间经过后,保证人便可免去承担保证责任。
(1)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担保期限不明确保证期间为原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二年
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二条规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原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原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二年。
(2)借款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限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如今大家签合同都比较有权利意识,因此会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其中保证人就是其中一个。当然,保证人的风险也就上升。如果超过担保期限,担保人还有保证责任吗?下文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欢迎阅读了解!
一、超过担保期限,担保人还有保证责任吗
1、超过担保期限的,担保人不需要再对债权承担法律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应当在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一旦保证期间届满,其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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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别人欠我4000元几年了不还可以报警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首先,欠款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一般情况下警方不会介入处理。
你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2、你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还款责任。
在起诉前,你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等,以证明对方确实存在欠款行为。
3、你需要明确被告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以便在起诉时提供给法院。
在起诉过程中,你需要按照法院的要求填写相关表格,提交证据材料,并按时出庭参加诉讼。
4、如果法院最终判决对方承担还款责任,但对方仍然不履行判决,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律手段追回欠款。
需要注意的是,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6、在提起诉讼时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
另外,虽然欠款不还不属于刑事案件,但如果对方存在诈骗等犯罪行为,你可以向警方报案。
7、同时,如果对方的欠款行为给你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或者精神损害,你还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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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