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专题为您提供公司章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律师在线解答公司章程有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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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没有公司章程的企业就像没有规矩的国家,会乱成一团。什么是公司章程?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什么是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章。
章程是公司最重要的自治规则,它与《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着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一份好的公司章程必须考虑周全,规定得明确详细,不能做各种各样的理解。本文就由专业律师为您讲述如何制定一份好的公司章程,并就章程的修改和变更程序予以详细阐述,以供参考。
如何制定一份好的公司章程?
律师认为,一份好的章程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范的内容;
2.公司管理事项有明晰、可操作性的规范;
3.对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的权利和义务有明确规定,同时这些权利和义务的实现途径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也就是说公司章程在公司成立之前已经成立。基于公司章程法律性质的分析,下面由华律网小编来为大家解答。
1、公司章程的成立
一是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必须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这是公司章程成立的基本条件,也是实质要件。通过共同制定,实现意思表示一致。
二是具备法律规定相关内容。公司章程具有要式民事法律行为的特点,因此它必须按照公司法规定的内容起草。
三是股东的认可。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这是公司章程成立的形式要件,是对第一个成立要求的法律确认,具有实践意义。
公司章程变更的程序必须遵循法定的步骤、方式和方法,即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公司章程是关于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范。公司章程不仅是公司的自治法规,而且是国家管理公司的重要依据。
公司章程变更的程序
1、提议修改公司章程。
一般由董事会提出修改建议。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的决策机构,对公司经营情况以及章程的执行和变化情况较为了解,能够对公司章程的修改提出具有积极意义的建议。根据《公司法》第47条和109条的规定,董事会召集股
公司法是市场的主体法。很多人好奇公司法在法律地位上是否比公司章程高的问题,尤其是当公司章程和公司法发生冲突时,应该以哪个为准。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不一致的处理。
公司章程如果违反了《公司法》的强行性规定则应为无效,如果仅仅是变通了《公司法》的任意性规定,则不应否定章程的效力。
公司章程的内容包括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相对必要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公司法》第25条、第82条分别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公司章程如果欠缺该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则为无效。
当章程规定不同于《公司法》规定时,效力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如《公司法》很多条都规定了“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就上述条款提到的股东会议召开通知、股东会议表决权的行使、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
为规范公司章程内容,促进保险公司完善治理结构,保监会制定了《关于规范保险公司章程的意见》。全文内容是什么?如果有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的,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以下就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华律网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关于印发关于规范保险公司章程的意见的通知内容是什么
关于规范保险公司章程的意见
保险公司章程是规范保险公司组织和行为,规定保险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监事、管理层等各方权利、义务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重要文件,是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的制度基础。为促进保险公司规范运作,加强对公司章程的监管,规
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作出了具体规定,若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也可以写进章程。那么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任意记载事项有哪些?
如果公司章程中没有记载,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如果公司章程中有记载,则按照公司章程。具体来说,共有以下15项:
(1)公司章程对公司对外担保的作出由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公司对外担保的限额(第十六条);
(2)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会法定职权以外的职权作出规定(第三十七条);
(3)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股东会通知的规定,且该规定优先于《公司法》适用(第四十一条);
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公司的股东和发起人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必须规定得明确详细,不能做各种各样的理解。下面由华律网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公司法公司章程的内容是什么呢?
公司章程的概念、性质、功能
1、公司章程的基本概念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或是指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的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是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的股东在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章。
2、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最主要条件和最重要的文件
企业破产清算的顺序是怎样的 2024-04-23
关于企业破产清算的顺序是怎样的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企业破产清偿顺序:
1、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消债务人财产,《企业破产法》第40条规定的除外;
2、担保债权;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条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
(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
(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
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
(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
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详情]
个人合伙企业法律上有哪些不同 2024-04-23
关于个人合伙企业法律上有哪些不同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个人合伙与合伙企业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公民按照协议约定,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合伙人对形成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法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3、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4、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普通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详情]
哪些情况下合伙企业破产需要注销 2024-04-23
关于哪些情况下合伙企业破产需要注销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法律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二条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
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九十一条
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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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合法转让 2024-04-23
关于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合法转让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合法转让
疑惑阐述: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我们了解到是合法可行的。
依照相关国家法定法规,在获得发包方许可之后,承包方有权将其全部或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这个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其他农民兄弟们。
进行这一动作以后,原本的承包方和发包方之间的承包关系就自动停止了。
相关的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第三十四条明确说明,只要得到发包方首肯,承包方即可将所有或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分派给本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民成员。
在这种方式下,新的承包人将和原来的发包方建立起全新的承包关系;
而原来的承包方和发包方在此类土地上的承包业务也就自然终止。
参考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五条指出,如果涉及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换及转让,当事人有义务到相应的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倘若未能备案,其权益可能无法在对立方面前生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