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浪是江苏某电气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约定从事普通担当者工作。2014年6月26日,因公司组织架构调整,沈浪原有岗位取消。2014年6月30日,公司在工会委员的见证下向沈浪发出《告知函》,告知其:因组织架构调整,原有岗位取消,鉴于之前有过品质管理部门工作经验,故决定调至品质保证课从事普通担当工作。并于7月1日前报到,逾期将...
1.劳动者“隐瞒前科”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吗?《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原则上劳动者有义务告知的仅限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如果劳动者所隐瞒的“前科”不是刑事处罚,法律和用人单位对于所在岗位没有特定的要求,也不属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
一、案例简介王某与某银行青岛分行(以下简称“青岛分行”)于2022年11月17日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半年。经考核,青岛分行于2023年4月28日向王某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以王某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后,王某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裁决:青岛分行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7500元。青岛分行辩...
缴存了公积金且满足特定条件的人员,可以将个人收取的公积金从本人帐户中取出使用。通常情况下,并不能完全把原本公积金帐户中的资金全部提走,这主要是因为公积金的使用具有一定的限制。唯有在个别特殊情形出现如离职、职场变动或是退休等情况时,才能要求全额提取已经收进的公积...
法律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接下来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这个问题的回答。
如果法院已设定了举证期限,那么在该期限内未能提交的证据,却在法庭审判过程中被提出的话,法院应当要求此举需提供充分的解释说明。若解释合理且确凿,法庭将予以质证确认。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申请离婚应当由夫妻二人以自然人身份亲自主持相关事宜,不可出现委托代理等行为。若双方针对离婚这一问题无法达成协议共识,那么可以依法向具有审判权限的法院提起诉讼程序,起诉离婚以实现法定权益的诉求。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
具体的赔偿范畴囊括了医药费、看护费、交通费、膳食补充剂费以及住院期间的餐饮补贴等用于治疗与康复所产生的合理花费;同时还应考虑到乙方因误工而遭受的实际工作收入损失。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