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推荐咨询 > 婚姻家庭

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马上问律师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举报

离婚协议应当具体区分成立和生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完全自愿的前提下表达自己真实意思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从签字之日起成立,但是,离婚是要式法律行为,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履行离婚登记手续,离婚才能完成,因此,只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离婚协议,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马莉律师 高级合伙人律师

马莉律师,中共党员,西南财经大学法律硕士。四川省婚姻家庭专业律师,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四川省民商委婚姻家庭法论坛优秀研讨员,成都市金牛区婚姻家事法律实务专业中心副主任。国际注册私人财富管理师,国际注册家庭财富管理师。人力资源法务咨询师。成都市第七届律师大会武侯分会正式代表。现为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曾在高校工作8年,法学讲师职称。离校后分别执业于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四川顶泰律师事务所。从2007年起至今一直参与诉讼、非诉讼案件办理。在执业过程中,坚持正直公正、诚信敬业的原则。逻辑思维严谨,办案细致亲为。凭借强烈的责任心和勤勉踏实的精神多次受到客户的亲笔信表扬和锦旗赠送。在婚姻家事领域擅长调解和诉调相结合。案件的处理不仅常得到委托人的肯定,也能得到对方的肯定,实现双方均满意的效果。在私人律师领域,为企业家个人、家庭及企业提供服务、保驾护航。擅长在民商领域为个人、家庭、企业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主要执业领域:离婚、继承、婚姻家事、私人律师、公司法等。

详细>>
在线咨询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华律27万注册律师在线解答
华律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华律网婚姻家庭律师#
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
离婚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私人律师
13688499119
7:30:0-22:30:59 咨询律师
  • 【法律意见】
    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有双方签名,手印就具有法律效力。

  • 【法律意见】
    因为你们离婚后财产已经给了儿子,自然不属于你前夫死后的遗产。另外在民政局办的离婚协议没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在双方签订并得到法律认可之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产生法律效力之后,该协议书不得随意更改,并且必须执行。离婚协议书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对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即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是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的,即法律不会干涉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但一旦当事人进行了要式登记,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法律就对离婚的事实予以确认。但如果仅仅是双方书面约定好一起办理离婚手续,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会赋予另一方强制执行权,也不会授予法院有强制认可权。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财产关系、以及子女抚养意见等与人身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紧密相连互为一体的,既然离婚没有成就,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没有生效。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中的意思表示是针对当时特定的环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状态作出的。当然,虽然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但一旦签订有过离婚协议,其协议内容往往会成会法院判决的重要的参考。因此,不能说离婚协议没有作用。如果离婚协议中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节,离婚协议书会无效。

  • 【法律意见】
    分居协议书可看作是特殊的合同,此时就必须要满足《合同法》中的相关要求,包括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而具体在签订分居协议书的时候,也要建立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这样书写出来的分居协议书才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 2022/02/16 14:52:00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离婚后探视权可以由夫妻双方通过协商决定,对于探视的次数和时间做出说明,并且一定要约定清楚,避免日后由此引发矛盾。

  • 2020/04/30 16:13:00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探视权即探望权是离婚后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依法所拥有的,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如果对方不履行这一权利,可以有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2020/04/26 16:13:00

    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婚姻法》将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概括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即探望给子女的身心造成损害的,就可以将父母一方的探视权终止。

  • 2020/04/30 16:14:00

    父母在离婚后,对于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来尽自己的抚养义务,与此同时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探视权的特征如下: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 根据《民法典》,双方通过签署协议方式达成离婚协议且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申请并领取离婚证书的行为方被认定为正式离婚。以下为协议离婚的具体操作流程:首先,当事人须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以便进行审核;其次,婚姻登记员将详细解释《民法典》有关登记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的离婚意愿及对离婚协议条款的态度进行询问了解;接下来,当事人需填写《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并在其中“声明人”栏位签字确认,此举必须在公证人员现场见证下完成;之后,需经过三十日内的离婚冷静期,以确保夫妻双方能够谨慎思考后做出决定;待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当事人需再次赴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同时在离婚协议上亲笔签名以示确认,而此时,婚姻登记员则会作为监护人对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及离婚协议条款进行仔细审查;若经审查发现双方对于离婚事项确系出于自愿,并且在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方面已作出妥善处理,婚姻登记机关将会发放离婚证书予以确认离婚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现行的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公民如能遵循晚婚和孕育原则,将可享有相应的延长婚假以及生育假期的补偿或其他形式的福利津贴。”然而在此次修订过程中,此项条款被调整为了,“凡是符合法律和法规相关规定要求生育子女的夫妇,都有权享受到延长生育假期的奖励以及其他形式的福利津贴。”

  • 在婚姻关系终止之后,通常情况下结婚证书是需要予以收回的;具体如何处理,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若婚姻关系结束的过程中,婚姻双方通过理智协商达成了共识并办理完毕相应的手续及程序,例如领取到了离婚证,那么在此时,民政局将会负责回收原有的结婚证书,并且不再承认其有效性。反之,如果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离婚纠纷的话,人民法院则会发布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在这种情况下,结婚证书也许会被回收,但也或许不会回收,不过无论哪种方式,法院都会在结婚证书上加盖“已登记注销”的印章。经过加盖此种印章的结婚证书,已经失去了法律效力和使用价值,无法再作为证明婚姻关系的有效凭证。

  • 在向他人赠送项链的过程中,该行为所蕴含的意图尤为关键。若签署赠送项链的协议中未明示项链将被认定是无偿赠送的话,从法律层面来看,您确实有权利要求返还。而关于双方的关系状况,如果此项链作为具有婚姻意向的价值较高且珍贵的礼品被赠送,那么一般会被视作彩礼,此时如果双方最终未能走到一起,您自然有权提出退还要求。若双方仅进行了短暂的恋爱同居阶段,但赠送的礼品却导致另一方生活出现严重困扰,您亦可申请由法院对此赠与行为进行撤销。对于那些在日常交往中所赠送的较小价值物品,它们通常会被归类于普通赠与行为。若您在日常交往中主张索回这些赠品,而对方坚决不愿返还的话,则您能得到法院支持的可能性较低。我们还需考虑到个人道德观念与价值观,若基于个人良知判断,您认为应当返还项链的话,那就遵循内心的指引吧!因为如此行事显示出您乃是一位诚实正直、尊重自身价值观与道德准则之人。当然,当考虑到情感回报的问题时,您若决定不再索回应得项链,那么这同样并非错事。您大可将之视作一次投资,抑或是未来的礼物。因而,关于是否应该取回项链这个问题,只有通过具体分析实际情况及双方的意愿才能给出答案。最为重要的是,请务必珍视自我感知以及价值观,谨慎做出最为契合自我的决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离婚协议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力
    协议离婚 01/09/2024 09:50:00更新

    案例原告张爱香(化名)诉称:张爱香与刘志国(化名)于1995年8月17日在郸城县宜路镇结婚,婚后生育一男孩已10岁。2004年3月26日,双方协商订立了离婚协议并进行了公证,约定:双方因性格不合感情破裂自愿离婚,女方张爱香监护并抚养儿子,男

  • 离婚后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协议书 12/04/2023 22:21:00更新

    离婚后的离婚协议书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无效事由就是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书只要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并且没有法定的无效事由,就会发生法律效力。关于离婚后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离婚协议如何才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 01/10/2024 18:11:00更新

    华律网小编一、离婚协议是什么? 离婚协议,是指婚姻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以及离婚后财产债务如何处理、子女归谁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协议书。所以,离婚协议的内容一般

  • 怎么写离婚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 01/12/2024 09:28:00更新

    "这么写离婚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需要在协议书中写明离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需要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还有债务问题的处理意见;对离婚的事实以及理由也需要写清楚。同时离婚协议不得损害别人的利益。"

  • 自己写的协议离婚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协议离婚 06/06/2023 15:14:00更新

    在离婚的时候两个人并没有太大的争议,双方经过沟通之后就打算协商离婚,协议离婚书也是双方根据实际的婚姻状况、财产分割标准等来确定。但是有些人担心自己写的协议离婚书会没有法律效力。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来议论下。

  • 虚假离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条件 01/14/2024 09:10:00更新

    核心内容:什么是虚假离婚?虚假离婚具有法律效力吗?虚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做出离婚的意思表示。虚假离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则要从两方面来加以区分,接下来,小编为您详细介绍。虚假离婚虽然履行了离婚

特邀律师
13688499119
咨询律师
热门律师推荐
马莉 婚姻家庭特邀律师
丰富的执业经验、高品质的专业服务
136-8849-9119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