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莉律师,中共党员,西南财经大学法律硕士。四川省婚姻家庭专业律师,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四川省民商委婚姻家庭法论坛优秀研讨员,成都市金牛区婚姻家事法律实务专业中心副主任。国际注册私人财富管理师,国际注册家庭财富管理师。人力资源法务咨询师。成都市第七届律师大会武侯分会正式代表。现为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曾在高校工作8年,法学讲师职称。离校后分别执业于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四川顶泰律师事务所。从2007年起至今一直参与诉讼、非诉讼案件办理。在执业过程中,坚持正直公正、诚信敬业的原则。逻辑思维严谨,办案细致亲为。凭借强烈的责任心和勤勉踏实的精神多次受到客户的亲笔信表扬和锦旗赠送。在婚姻家事领域擅长调解和诉调相结合。案件的处理不仅常得到委托人的肯定,也能得到对方的肯定,实现双方均满意的效果。在私人律师领域,为企业家个人、家庭及企业提供服务、保驾护航。擅长在民商领域为个人、家庭、企业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主要执业领域:离婚、继承、婚姻家事、私人律师、公司法等。
详细>>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离婚后探视权可以由夫妻双方通过协商决定,对于探视的次数和时间做出说明,并且一定要约定清楚,避免日后由此引发矛盾。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探视权即探望权是离婚后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依法所拥有的,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如果对方不履行这一权利,可以有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婚姻法》将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概括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即探望给子女的身心造成损害的,就可以将父母一方的探视权终止。
父母在离婚后,对于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来尽自己的抚养义务,与此同时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探视权的特征如下: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关于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确定标准,主要是根据夫妻双方在处理财物方面的行为动机是否恶意,同时需要考虑这项行为是否对对方的利益产生了侵害。这类行为包括一方私自秘密地移动、隐藏、出售或毁坏夫妻共有的财产,或者利用虚假的商业交易、产权变更等手段将财产转移至第三人的名义之下,以便在离婚诉讼中大幅度降低自身应当分配的财产数额。在判断是否为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之时,也必须重视转移行为是否具备合理合法性及实际必要性,以及其是否对婚姻关系的稳定性以及对方的权益带来了实质性的伤害。若是存在明显的恶意成分和损害结果,便有可能被认定为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在夫妇中,有一方欲购买房产时,往往会涉及到另一半的信用状况。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夫妇任何一方均有权自行决定是否购买房产,这不意味着必须得到对方的支持或者信用审查。如果夫妇中的某一方运用其个人资产独自购买房产,那么此房产便自动归属该人所有,而无需经过婚姻共有财产变动手续。即便房产购置发生于婚姻存续期内,也无需担心其转变为共同财产。更为重要的是,夫妇双方可达成约定,使得其中一方能够独自完成房产购买事宜,同时确保所购房产完全归该购买者所有。若非全额支付房产费用,则另一方的信用状况仍需接受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信业管理条例》之规定,征信乃是专业且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依据法定程序为个人或企业创建信用档案,如实收集和记述其信用信息,并依法向外界提供这种信用信息服务的行为,它为专业的债权授予机构建立了一个信用信息共享的平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倘若妻子的丈夫身陷囹圄,则她仍具有申请离婚的合法权益。在这种情况下,女方有权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而无法通过双方协商进行和平离婚。法院对于是否批准离婚的决议并非随意为之,而是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存在重婚行为或与他人长期共同居住生活;(2)存在严重的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人的情况;(3)频繁地参与赌博、嫖娼、吸毒等非法活动且屡教不改;(4)夫妻之间因情感纠葛而长时间分居两年以上;(5)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夫妇间感情破裂。
在婚姻缔结之前所积累的个人储蓄及投资资产均属于个人财产,并不被视为夫妻之间的共同财富。所谓的“夫妇共同财产”是指在夫或妻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并被确定为夫或妻共享的财产。计算时间起点自婚姻关系正式建立之日算起,至婚姻登记证书上记载的日期结束。同样地,一方在婚前所有的财产也只是该人享有的个人财产,无论其婚姻关系是否会持续或是进行转变,都不得依此转为夫妻间的共有财产。婚前个人储蓄在婚后不会自动转化为共同财产,而仅限于夫妻间在婚姻生活中新获得的财产,才能纳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是非常多的,而进行民间借贷时,出借人一般要向贷款人索要借条或者欠条,那么强迫写下的欠条有效吗?一起跟随华律网小编来看看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婚内放弃财产的协议有效,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一方愿意放弃所有财产,自愿签订协议书的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关于婚内放弃财产的协议是否有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婚内放弃财产协议一般有效。如果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双方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律法规,没有违反公序良俗的,婚内放弃财产协议则有效。但是以离婚为条件的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离婚手续,该协议无效。关于婚内放弃财产协议是否有效,下面由华律网律师详细为您解答。
无效。明知债务人用作非法用途如赌博,债权人依旧借款的,债权不受法律保护。这个明知的界定是债权人本人本身参与赌博。债华律网小编整理了赌博时写下的欠条是否有效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
被逼写下欠条无效。当事人受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胁迫,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无效的欠条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关于被逼写下欠条有效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欠条本来就是心甘情愿才会签下的,如果因为各种原因,借款的人被强制性的写下欠条的话,该欠条是否有效?法律方面是如何进行规定的?我们需要注意些什么?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