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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做手术请专家费用患者自付另外医院又再收取手术费,患者等于出了两次手术费这合理吗
问题分析:
您好,您所提出的是自然人与医疗机构之间产生的医疗仪器消费、药品买卖、医疗服务等产生的非医疗事故类的争议纠纷的问题,一般会涉及到过度医疗、药品过期的维权、非法行医等方面。关于过度医疗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违背临床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不能为患者真正提高诊治价值,只是徒增医疗资源耗费的诊治行为。关于非法行医包含五种情形: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2.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4.没有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活动的。
解决方案:***************(展开后可见)
具体操作:***************(展开后可见)
解决方案:
针对非法行医,可以向公安部门或卫生部门进行举报。针对过度医疗,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但是,在此之前的核心要点是行医资格的认定等关键要素;例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若当事人事前未提前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将直接对案件最终结果及获赔利益产生不利的影响。
具体操作:
特别是针对【过渡医疗】,【非法行医】等具体情形的处理方式有比较大的差异,此外,关于行医主体资质的核查、药品许可证核实等专业操作,为避免造成更为不利的后果,需要进一步详述案情,由律师进行一对一的分析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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