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沈阳法律咨询 > 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推荐咨询

我是婚前由父母出资全款购买的房子,当时开发商只给了购房收据,婚后才签的购房合同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辽宁-沈阳 2017-04-07 15:19 合同纠纷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我是婚前由父母出资全款购买的房子,当时开发商只给了购房收据,婚后才签的购房合同,这是房子是否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是现在涉及到办理房照,现在房产处说他们只看购房合同的时间,按照购房合同的时间,我的房子属于婚后财产,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报告编号:NO.2017040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3位律师回答
  • 咨询我

    董毅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216267

    咨询电话:13704034821

    如果支付购房款时间在结婚登记前且仅登记在你个人名下则,属个人财产。

    回复于 2017.04.07 16:10

  • 咨询我

    张俊杰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151143

    咨询电话:15998252872

    如果配偶放弃产权也可以认为是个人财产

    回复于 2017.04.07 15:29

  • 咨询我

    合同纠纷律师

    帮助人数:3504902

    房产归属:
    1.父母婚后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父母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即该房屋归其子女所有,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2.父母部分出资,剩余房款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则出资父母并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也就无法决定将房屋赠与自己子女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父母部分出资时一般只能决定其出资份额赠与何方,鉴于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方自己子女名下,将父母出资部分认定为只向自己子女的赠与更加合理合法。
    3.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按照日常经验法则,除非当事人能够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赠与,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
    4.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5.双方父母婚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个人赠与,那么双方子女用该赠与资金购买房屋行为自然等同于个人出资行为。相应的,不管事后双方子女有无婚姻关系抑或该房屋所有权登记者是谁,都应视为子女双方按各自出资份额共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6.双方父母婚后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给一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回复于 2020.05.22 15:50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以上律师已做出详细的解答,但不同的律师有不同的见解。 你可以针对该问题继续咨询我,以获得更多律师的解答,24小时在线。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华律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华律网合同纠纷律师#

推荐: 辽宁律师 沈阳律师 合同纠纷律师 沈阳合同纠纷律师

相关咨询
相关知识
  • 开发商的收据有效吗

    房产买卖纠纷11/22/2018 15:03:28更新

    在现实生活中购房者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就需要向开发商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而开发没会向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或者出具收据,证明收到定金,那么开发商的收据有没有效力?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相关的内容,欢迎大家浏览,谢谢。

  • 只有认购协议和全款收据,房子被开发商抵押在银行打官司能打赢吗

    民间借贷04/05/2024 15:28:47更新

    认购书是指商品住宅买卖双方于订立商品住宅预售契约或商品住宅现房买卖契约之前,所达成的关于交易房屋各项事宜的初步协定;在签订完认购书之后,房地产开发商应按照约定的时间与购买者签订最终的商品住宅买卖契约。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开发商为啥不给全款发票

    票据管理03/02/2023 11:47:38更新

    贷款买房开发商不给全款发票,可能是因为买房的钱是找银行贷的款,由银行打给开发商的,并不是贷款人自己掏的钱,所以开发商只按贷款人实际付款金额开发票。关于开发商为啥不给全款发票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售楼处全款收据有法律效力吗

    民间借贷08/29/2020 18:28:51更新

    房子在社会上是价格很高的,买房子更是一件人生大事,我们买房子的时候需要注意的地方有很多,那么当买房的时候,如果售楼处全款收据有法律效力吗?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首付款开发商只有收据怎么处理

    房产买卖纠纷05/16/2017 10:15:00更新

    我们知道,如果采取按揭买房,是需要自己付首付的,向开发商付首付后,开发商必须给予首付款发票。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首付款开发商只有收据怎么办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1,房地产销售中开发商不给开首付款发票的主要目的是避税,或者是推迟交税

  • 首付款开发商只有收据怎么办

    房产买卖纠纷06/28/2016 17:36:00更新

    我们知道,如果采取按揭买房,是需要自己付首付的,向开发商付首付后,开发商必须给予首付款发票。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首付款开发商只有收据怎么办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热门律师推荐
10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主合同无效可以导致抵押权成立吗

问题分析:关于主合同无效可以导致抵押权成立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主合同无效,抵押合同无效。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主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订立的经济合同。 担保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订立的保证主合同债权实现的合同。 因此,担保合同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为根据的。 有了主合同才有担保合同的必要,没有主合同,就不需要担保合同,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是主从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10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抚养和监护的区别有哪些

问题分析:关于抚养和监护的区别有哪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监护和抚养的区别,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有孩子监护权并不代表有孩子抚养权,有孩子抚养权一定有孩子监护权。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 监护人具有法律意义,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监护人有可能是被监护人的父母,也有可能是被监护人的亲友。 抚养人一般指具有血亲关系的长辈对晚辈的具有抚养的人,不是依法律规定产生的。 《民法典》中明确指出父母的监护职责本质上具有不可撤销和不可更改性,只有在父母因自身原因(如无行为能力)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或对子女不利的才允许其他人取代父母的监护权利。 因此,在以下情形下,父母并不丧失监护权利: 1、父母分居或离异; 2、父母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责任,而委托他人充当一段时间监护人的。

10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临沂修建房子该怎样算补偿

问题分析:关于临沂修建房子该怎样算补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 其原因: 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 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 三是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

10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假冒商标罪的构成要件

问题分析:关于假冒商标罪的构成要件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假冒商标罪的构成要件 关于假冒商标罪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要点: 1.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的企业机构、社会团体乃至个人,只要涉嫌擅自编造他人注册商标,并在情节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时,就可被视为构成此罪名。 2.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意图是故意为之,并且其背后往往代表着经营者追求利润的不可告人动机。 因过失而造成的侵权行为则不构成本罪。 3.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主要对象便是他人合法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同时也对国家对于商标管理事务的正常运行构成冒犯。 4.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表现即是行为人实施了《刑法》明文禁止的各种假冒商标行为,并且情节恶劣到足以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1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警察传唤不去多久强制抓人

问题分析:关于警察传唤不去多久强制抓人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警察传唤不去,如果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不到案的,派出所可以立即采取强制传唤措施。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的,在规定时间没到案后,派出所可以强制传唤。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11分钟前
朱立佳律师
近期帮助 9987 人
醉驾应该如何处理?

问题分析:承担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报考

11分钟前
近期帮助 170541 人
市场鉴管局发公告合法吗

问题分析:你好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李永东专职律师
  • “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 “感谢您的帮助”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