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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十级,单位不让上班,应该赔多少钱?

北京-西城区 2016-07-06 19:15 劳动纠纷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工伤鉴定十级,单位不让上班,应该赔多少钱?

报告编号:NO.201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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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新岭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51052

    咨询电话:13260167244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16.07.07 10:32

  • 咨询我

    金乔逸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578988

    咨询电话:13810640156

    可以要求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回复于 2016.07.06 22:55

  • 咨询我

    徐卫东 高级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106958

    咨询电话:17303240814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回复于 2016.07.06 21:50

  • 咨询我

    赵江涛团队 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673338

    咨询电话:13031008678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回复于 2016.07.06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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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建成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625470

    咨询电话:4006777998

    如果解除合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双方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于 2016.07.06 20:12

  • 咨询我

    顾倩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456649

    咨询电话:18611201551

    建议委托律师对单位提起劳动仲裁及相关诉讼,要求其赔偿工伤损失

    回复于 2016.07.06 19:19

  • 咨询我

    王鑫塬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211409

    咨询电话:13661360612

    你好,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回复于 2016.07.06 19:18

  • 咨询我

    法律顾问团队

    帮助人数:1568144

    公司职工构成工伤十级伤残赔偿: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福利支付,原工资指的是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前提:住院;根据当地标准确定。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前提: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若用人单位有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中符合标准的医疗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不符合标准的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回复于 2020.05.08 19:29

  • 怀向阳 部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257858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回复于 2016.07.07 09:58

  • 申维丰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64574

    您好,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回复于 2016.07.06 19:20

  • 于建军

    帮助人数:3576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回复于 2016.07.06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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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倩雯回复:
     

    您好,我是李律师,如果遇到工伤,建议员工自己在受伤一年内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待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工伤待遇。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社保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社保支付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费用由社保或单位全部承担,工伤治疗的康复期间工资照发,欢迎来电或加我微信(点击头像可以查看联系方式),详细了解和咨询,希望能帮到您。(温馨提示:来电或加微信,能第一时间给您专业一对一的解答)

  • 张成荣回复:
     

    可以按照浙江省工伤标准赔偿 可以申请仲裁

  • 唐海燕回复:
     

    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为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各地的标准不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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