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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日发生事故,对方五铃车全责,XXX在交警队协调不一致,已移交法院处理是否还能做鉴定?

159 ******** 浙江-台州 2015-01-15 04:33 交通事故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XXX日发生事故,对方五铃车全责,XXX在交警队协调不一致,已移交法院处理,现有以下问题需咨询:
1.若在法院起诉,二次手术费用怎么陪?还是需等一年后做了二次手术在上庭?
2.二次手术期间有无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
XXX有做司法鉴定,鉴定意见:被鉴定人交通事故致右手第5掌开发性骨折;左尺桡骨远端骨折;左腕月骨骨折;左腕三角骨骨折;左髋臼骨折;右动眼神经损伤;双侧多发肋骨骨折(右手第5掌骨基底复位克氏针内固定,左手桡骨远端切腹钢板内固定,11肋骨折明确->右侧1-7、左侧4、5、8、9肋骨折)。根据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XXX之规定,其损失8肋以上骨折构成交通事故九级伤残,那如果二次手术,拆除左手桡骨远端的钢板,右手第5掌骨基底的钢针后,是否还能做鉴定?

报告编号:NO.20150115*****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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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友根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82028

    咨询电话:13968695525

    您好,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认定一般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交警会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责任认定有异议,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重新作出责任划分,先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具体几级以鉴定结果为准,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等损失。

    回复于 2015.01.15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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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顾问团队

    帮助人数:1568144

    依据我国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通事故的受害人需要后续手术治疗的,治疗期间造成误工的,受害人是可以请求误工费赔偿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回复于 2022.12.08 11:29

  • 阮金炳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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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带相应的材料进行分析。

    回复于 2015.01.17 03:43

  • 秦祥国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38239

    二次手术等后续治疗费用根据实际发生或鉴定确定,具体电话联系咨询。

    回复于 2015.01.15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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