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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借据怎么写才受法律保护

153 ******** 河北-石家庄 2014-09-11 18:20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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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借据怎么写才受法律保护

报告编号:NO.201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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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湘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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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清楚数额、利息、归还日期、借款人、出借人,借款人签字摁手印,然后出具一份收条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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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林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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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14.09.11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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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债务律师

    帮助人数:3504902

    借据必须要体现以下信息,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借款的具体时间,借款金额(大小写必须匹配),借款期限,借款利息,借款归还时间,如果不能及时归还,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权利所发生的交通费,诉讼费,律师费,由借款人承担,最后由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签字签章,或者盖手印。  
    范本1(有利息),范本2(附条件有利息)
      借款人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出借人__________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元,借款期限_____月,月利率____,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归还本息。如不能按时归还,愿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借款人(签章):
      共同借款人(签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二百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回复于 2020.05.22 15:50

  • 赵琴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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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思表示真实,合法,就会受保护。

    回复于 2024.04.18 15:31

  • 李陶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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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具体内容写清楚即可,可以委托律师代书

    回复于 2014.09.11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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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婚外情只要双方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不构成重婚罪,就不触犯法律。因此,婚外情只能纳入道德范畴,没有任何法律对此作出相应法律规定,但应该受到良心和道义的谴责。
    全部11个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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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婚姻法》不承认事实婚姻。但刑法中的重婚罪,有配偶而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形成事实婚姻,即使没有到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仍然可以认定是重婚。 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自1994年2月1日以后,尽管我国《婚姻法》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这并不代表法律将彻底不承认事实婚姻,例如刑法中的重婚罪,有配偶而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形成事实婚姻,即使没有到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仍然可以认定是重婚。扩展资料:事实婚姻特征: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八条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全部10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你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就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属于事实婚姻,可以按离婚程序向法院起诉;但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后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就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不属于事实婚姻,只能按同居关系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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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条已帮助人数:3504902

  • 【法律意见】 您好,是受法律保护。当然,如果是单方面涂改的,涂改无效,按涂改前的内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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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我国目前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了,如果你们没有登记领取结婚证的话,那么仅仅属于是同居关系,而不属于婚姻法所认可和保护的婚姻关系,所以你们分手的话也无法按照婚姻法来要求财产分割和补偿、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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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明知道对方有配偶,仍然以夫妻名义或大家公认为是夫妻关系与对方同居或结婚,涉嫌重婚罪,要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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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条05/15/2017 14:57:00更新

    有人以为在借款给他人时,只要签订了借款合同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其实不然,有些借条内容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签写空借条受法律的保护吗?如果有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的,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以下就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华律网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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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还不上钱担保人如何办

问题分析:关于贷款人还不上钱担保人如何办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担保人(保证人)在债务人到期不归还欠款的情况下,即应当承担还款责任,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能力还款,是否实际履行还款。 具体承担责任的方式按保证方式的不同而不同: 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 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 一、担保人有义务偿还贷款吗 贷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有义务偿还。 保证人承担保证的方式有两种,一是一般保证;二是连带保证。 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而连带保证人无此权利,连带保证中,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借条担保人需要承担债务吗 债务人逾期不偿还债务,在担保有效期内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分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一、一般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 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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