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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怎么写

139 ******** 福建-福州 2021-07-09 16:49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怎么写

报告编号:NO.2021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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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邱桂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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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雅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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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要看你具体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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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何英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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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15960166267

    您好,得看你们夫妻是怎么协商的

    回复于 2021.07.09 16:55

  • 林锋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2633

    请委托律师帮你写,自己写着不清楚

    回复于 2021.07.09 18:53

  • 唐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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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回复于 2021.07.09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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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财产分割是在领证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必须出具离婚协议书,对财产、子女问题作出处理。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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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诉讼离婚财产分割: 在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夫妻共同分割,各占一半。 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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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一般情况下离婚时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对因有第三者造成夫妻感情破裂,导致离婚的,可以请求过错方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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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关于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许多教科书里认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必须坚持此原则。但修正后的《婚姻法》已经新增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以对离婚无过错方进行补偿,已能体现法律的公正,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必再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否则将有可能导致利益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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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条已帮助人数:1021

  • 【法律意见】 1.根据《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 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婚内财产如:钱:基本上是夫妻各分1/2.。 如果房子也是婚内财产,可以给夫妻的一方。得到的房子的一方,给另一方补偿。或者双方都同意把房子卖掉,共同分钱。 车子也是一样,得到车的一方,给另一方补偿。 3.还有股票,公司,店铺等婚内财产,在离婚时,也可以照此办理。 4.在离婚时,如果一方有严重过错,分割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分法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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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1、诉讼费: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保全费: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3、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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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条已帮助人数:2178

    张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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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今社会离婚率不断升高,离婚不仅涉及夫妻二人的分与合,更有关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等一系列问题。这其中,婚后共同财产的分割所引起的争执最为突出,要解决好这个问题我们必须从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出发进行分析,希望最终可以公平、合理的解决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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