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使用权不能赠予的法律依据?对房屋使用权赠与合同能确认合同无效吗?房屋使用权不能赠予的法律依据对房屋使用权赠与合同能确认合同无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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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怀律师,专注于婚姻家事方面问题。 如果想单独赠与一方,可以注明赠与一方,不赠与夫妻双方,或者委托专业的法律人士代书。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婚姻法》被《民法典》所替代。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一方的婚前财产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以上就是有关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知识介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专业人士来尽快解决自身的法律困境。
你好!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华律网 第59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确认房产赠与合同无效后,合同是自始没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也就是受赠人因为赠与合同而取得的房产,要返还给赠与人,如果没有办法返还给赠与人,则要折价补偿给赠与人。
赠与合同一般要到当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手续才能确认法律效力的。赠与合同一定要到当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手续才具有法律效力。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有效。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第三人对赠与合同效力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赠与合同无效,经确认无效的,受赠人要将赠与的财产返还。
1、“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赠予”是送财物或他物给人,亦指赠给的财物等。2、赠与需要有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如果一方有赠与意愿,而另一方无意接受该赠与的,赠与合同不能成立;赠予只有一方的给予 ,不需要另一方的接受与否,只要赠予方同意即可成立实行。
当前社会中,仍然存在一些人结婚并不是自己意愿,而是受到他人的胁迫。在结婚之后就会去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通过法律来帮助自己维权。那么,确认婚姻无效案件能不能再审呢?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赠与是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之一。赠与土地使用权协议该怎么书写?在土地使用权赠与协议中需要明确注明哪些问题?下文是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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